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5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15〕10号)等精神,特制定我校一年级招生工作如下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办普陀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以构建面向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的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切实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规范办学行为为原则,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学,规范办学行为,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2、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免试就近入学”。
3、坚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满足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的入学需求,切实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4、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的相关信息,加强教育部门、中小学校和家庭、社会之间的相互沟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招生办法
1、按照区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招生范围和计划,以“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和“统筹安排”相结合为原则,免试就近招收学生。本校招生范围户籍适龄儿童小学报名时,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房地产权证》、《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
2、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办法(试行)〉的通知》(沪府发〔2011〕74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5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15〕10号)等精神,凡居住在我校招生范围内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可凭《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来我校登记入学。具体根据《2015年普陀区试行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居住地登记入学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执行。
3、根据《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市政府令2013年第2号)、《关于对“医院外来护工”等四类来沪从业人员实行开展灵活就业登记的通知》(沪人社就发〔2013〕13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2013〕73号)要求,进城务工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者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满3年(从首次发证日起至2015年7月30日),且连续2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15年7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入学信息登记表》、户口簿、《房地产权证》、预防接种证等证件,到学校进行验证登记,具体根据《2015年普陀区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的入学条件及程序》的有关规定执行。
4、2015年学校拟招收4个班,班额数严格控制在40人以内。
5、实施五年一孩政策。
四、招生对象
2015年小学招生入学对象为:2008年9月1日-2009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儿童,残疾儿童可适当推迟一年入学。
五、工作要求
1、建立2015年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真如文英中心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真如文英中心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小组。
2015年真如文英中心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监查小组。
2、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管理,强化服务意识,改革招生入学方法,使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试行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信息登记,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完善招生入学工作管理。
3、根据今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要求,做好相关设施设备的配备和技术支撑工作,合理安排相应的工作人员,确保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工作顺利进行。
4、通过学校网站主动向社会公开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信息,在社区张贴《招生告示》,向辖区内适龄儿童家长宣传招生工作政策、入学信息登记时间、地点以及入学报名时间、携带所需审核的各种证件等。
5、按照区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就近入学招生范围和计划安排适龄儿童入学。不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到普陀区康复指导中心(石泉路201号)报名,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安排进入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就读。
6、根据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要求,自2015学年起,本市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年注册制度。
六、招生地段范围
(1)曹杨八村1-2委:曹杨八村、南石一路75弄、南石二路105-135(单号)、糖纺街31-33号
(2)北大居委:兰溪路224-280号、真如新村4-7号、郁家弄60、62号、南大街2-28及14弄1-16号、15弄3、4号、北石路57-125及114-142号、糖纺街29-30号
(3)南大居委:兰溪路205-243号、东江土尽3-15号、南大街30-38号、梨元浜1-15号、庄家弄1-24号、后山门寺前街、北石路153弄
(4)金鼎居委:铜川路1168弄(阳光西班牙)、999弄(金鼎花园)
(5)中宁居委:北石村、南石村
入户时间及要求:2015年4月30日前入户,并且与户主有两代内直系亲属关系。
七、招生入学工作的时间节点
3月初 完成招生对象的数据统计工作
3月中旬 参加“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使用培训
4月8日 公布学校招生工作办法,公开有关信息
5月23—24日 本市公办小学报名日
6月30日 全市公办小学受理就近入学学生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
8月15日前 各小学完成向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新生)的父母或指定监护人发放入学通知书工作
招生联系电话:62865637×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