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真光幼儿园信息公开制度
一、 指导思想
为落实市教委、区教育局关于加强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推进学校校务公开,规范办学行为,完善学校管理制度,自觉接受教师、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把公众普遍关心,涉及切身利益的事项和热点问题作为学校校务公开的重点,实现依法治园,促进学校的工作职能和行风建设水平显著提高。
二、 公开内容
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做到该公开的要主动公开。
三、 主要任务
(一) 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
规范学校信息公开的标准和程序,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形成学校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的长效机制,重点建立和完善一下制度:
1、 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责任制。建立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小组,加强对学习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
组长:园长,是学校信息公开工作主要负责人
其他成员:大教研组长、小教研组长、工会主席、后勤组长、信息管理员
2、 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审核制度
3、 建立信息公开日志,对信息公开工作须进行登记备案,已公开的信息需将公开的内容、类别、信息提供部门、公开时间、有效期限、发布人员等进行备案,做到常规性信息按时公开,阶段性信息定期公开,临时性信息及时公开。
(二)加强幼儿园网站信息公开标准化建设。
按照便民、利民的原则,以信息化为,手段,以网站作为实施信息公开的基本途径,做好幼儿园网站改版标准化建设。
1、按照《幼儿园网站信息公开标准化建设方案》要求,对幼儿园现有网站栏目进行梳理和调整。
2、规范网上信息公开的要素和要求,公开的内容应翔实、准确,并做到及时补充和更新。
3、确保网站链接通畅,方便公众浏览和查询,更好地为社会公众服务。
(三)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多渠道、多形式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做好宣传、解释和说明,为公众和教职工了解与自身关系密切的信息提供便捷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