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教委《关于2008年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的若干意见》及《2008年普陀区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根据普陀区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为促进学生积极主动全面和谐发展,推进学校课程改革,提高学校的办学质量,改革推荐优秀初中毕业生的办法,学校特制定《2008年上海市真北中学推优生工作方案》。
一、组织管理:
1 成立2008年上海市真北中学推优生工作领导小组,其中由校长(兼书记)、副校长、教导主任、政教主任、年级组长、教师代表、学生家长代表组成。
2 学校推优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负责,实施对学校推优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并依照市区对推优生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本校具体情况,制定学校推优生工作方案,并向社会公布。
3 建立学校推优生公开推荐制度,加强诚信体系建设,确保推荐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社会、家长、师生对推荐工作的监督,保证推荐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推荐依据:
推荐进入本市重点高中、区重点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重点专业就读的优秀初中毕业生必须在初中阶段学习中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综合素质评价较高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学校在优秀生综合素质评价时主要对学生的基本素养、学业情况、个性特长三方面开展评价。
(一)综合评价办法:
1. 自评:自我评定。学生要体现诚信意识,对自己负责,对集体负责,客观评价自己。
2. 小组评:班级按男女比例、各个层次成绩的学生代表、班级或团队干部组成班级五人民主评议小组。五人小组成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感,由选举产生,须经全班师生公认一致通过,公示一天后,无异议,才能成为班级民主评议小组,履行职责对各项采分点进行打分。小组除五人外,再增设一名替补成员。当组内成员涉及到为自己打分时,采用回避制度,由替补成员补充组成五人小组对组内成员进行打分。小组打分时,须有学校中层干部(不担任毕业班教学)在场,进行监督,确保小组评议的公正性。
3. 教师评:由担任班级教学的三名教师(含班主任)联合评定。教师:指担任班级教学的学科教师或班主任。
4. 分值比例:自评、小组评、教师评满分都为10分,总分所占比例分别为30%,40%,30%。优良为10分,合格为9分,小组与教师评定的优良学生人数不得超过班级人数的25%(特殊规定的采分点除外)。根据各采分点的权重累计得出二级项目的分数,前25%为该二级项目的优良,其余为合格。根据二级项目权重累计的总分,前25%为优良,其余为合格。一般不设定不合格,若有不合格,必须报校长室审批。
5. 各项权重:道德素养与个人修养中采分点权重为2,其余全部为1。
6. 市级以上竞赛获奖:指由市教委认定的今年高考加分项目对应的初一、初二、初三竞赛。
7. 微调项目:“个性特长中”的“社会工作经历”、“特长、爱好”作为同等条件下,优秀推荐的项目。
8. 学校特批:在社会工作经历中,对学校工作起重大积极作用,并在区内乃至市内产生影响的表现突出的学生,由学校工作小组给予特别加分,所加分数按市级竞赛二等奖或三等奖计算,给予特别公示,公示日不少于2个工作日。(已享受中招优秀生加分政策者,学校不再给予特批加分)
9. 评价结果审定:由校长室审定后,方可公示。
10. 结果公示:推荐优秀生综合评价结果公示五个工作日。
11. 结果投诉:学生对评价结果不服,公示期间以及公示后两个工作日,可向校长室提出申诉。校长室在24小时内给予书面答复。
12. 评分重叠:若个性特长加分、研究型课程成绩、学校重点项目加分出现重复现象,按最高一次成绩记取,不要重复计算。(如学生获得“INTEL科技创新大赛三等奖,按研究型课程优良计算明显高于市级竞赛奖励,在研究型课程成绩中按优良记分,在备注中加以说明。)
13. 加分认定:个性特长加分必须有复印件存档(加盖学校公章确认,“复印属实”,写明时间),并在复印件上写明加分分值(数字大写,不加分则为加零分),公示两个工作日,方可生效。
14. 中途转学:若学生中途转入,则按转入后成绩进行同等评估,若在推优工作中需要区别时,中途转学的学生成绩低于起始入学的学生同等成绩。
15. 综合素质排序低于本校毕业生综合素质排序前1/4的学生不具有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和区重点高中推优保送资格。体育考试、政治学业考试不合格者没有推优资格。
(二)评价内容和采分点设定:
1 基本素养
1)道德品质与个人修养
A.行为规范;
B.参与校重大活动;
C.班队会;
D.值日生。
2)学习能力
E.对学科的情感与积极的心态(求知欲、提问的频度、深度与广度、兴趣、不畏困难等等)。采用自报,班级小组和各门学科教师协商评议出第一个等第(2.5分)的同学,占班级人数的5%;其余为第二个等第(2分)。每个学生可多学科累计。此采分点直接给出多学科(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地理、政治、信息技术、生命科学、科学、劳技)总分;
F.有自己的学习计划安排,除完成正常作业以外,阅读课外书籍,广泛的知识兴趣与爱好;
G.不需请家教,能适度超前学习;单科跳级;
H.能良好的预习与复习习惯;
I.独立分析和解决问题;
J.每次测验后,能较为准确地找出个人得失,并提出今后的学习方法和策略。
3)交流合作能力
K.善于听取老师和同学的建议;
L.积极、愿意、善于与同学合作;愿意帮助同学或主动向老师、同学请求帮助。
4)社会实践与公益活动
M.春、秋游活动
N.服务基地活动
O.寒假社会活动
P.暑假社会活动
Q.义工(每学期至少8小时)
R.军训
5)社团活动
除市文件规定外,还包含参加科技兴趣小组活动。
参加社团(含科技兴趣小组)活动,给予基础分9分。教师按学生参与情况,给予社团活动获奖,奖励分数为1分,奖励人数不超过总人数的25%。若学生参加多个社团,则取其中最好的一个社团成绩,记入此项采分点成绩。
学校将艺术类考级列入此采分点给予加分。根据级别情况分成高、中、低三级分别给予加分。以证书为据,取最高一次计算;3、4级加1分;5、6、7级加2分;8级以上加3分。可多项累计相加。
艺术类考级加分标准同上。
2 学业情况
按学籍管理规定,缺课超过一定课时,将不得参加学业评估,重新修满课时,才能参加学业评估。
1)基础课程学习情况
1) 考试学科学期成绩以平时、期中、期末各占30%、30%、40%进行计算;
2) 考试学科学年成绩以第一学期、第二学期分别占40%、60%计算;
3) 预备、初一、初二、初三三个学年总成绩分别以10%、15%、30%、45%计算;
4) 四个学年的五门考试学科的百分制分数按比例分别折算为语数外150分制、物理90分制(初二学年占30%,初三学年70%)、化学60分制(初三学年100%),累计出考试学科四年的总成绩;其中,初三年级第二学期成绩,平时占50%,4月份的质量调研考占50%。
5) 其它学科(社会、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信息、生命、科学艺术、体育)以优、良、合格、不合格计算分别折算成分值10、8、6、4统计总分数。
2)拓展型课程学习情况
限定拓展列入“基本素养”部分,资助拓展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若所有拓展成绩为合格,则拓展型课程总成绩计算为20分。有一门自主拓展课不合格扣2分,直至扣完为止。
3)研究型课程学习情况
每年都完成学校的研究型课程学习任务给总成绩20分,其中,成绩优良的(在校级评比活动中获奖)加10分,优良比例不得超过全年级学生数的25%。
3)个性特长
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给予个性特长加分30分、20分、10分。
同一门学科以最高奖项计算;不同门学科竞赛奖励分数可累计。
国家级以上竞赛获等第奖,按市级一等奖计算(也可以由学校自己决定)。
三、 推荐程序
1. 学校市级优秀生的推荐程序
1)根据《2008年普陀区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对学生实施综合素质评价。在学生自评和互评的基础上,在充分尊重学生意愿的前提下,根据评价结果,经班主任推荐、年级组听取教师意见后确定名单,报学校推优生工作小组审核、确定推荐名单。
2)被推荐的优秀生须填写《2008年上海市优秀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表》,经学校优秀生推荐工作小组审定后,由学校校长签发推荐意见并将推荐名单在校内张榜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后,如无异议,推荐名单报区(县)优秀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3) 经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被推荐的优秀生按本人意愿填写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印制的《2008年度上海市推荐优秀初中毕业生免试进入市重点高中和中职校国家级示范专业志愿表》。学生可填报2个志愿。由学校集中后送区(县)中招办,归类统计后送交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
2. 区重点优秀生推荐程序
1)区重点中学招收的优秀生,推荐工作与市重点推优工作同步进行。
2)学校根据推优方案,按区下达的名额严格推优程序。推优生填妥综合素质评价表,学校将推荐名单张榜公布五个工作日,如无异议,与市推优生名单一并上报区工作小组审核,然后由区招办和招收学校集中录取。
四、投档和录取原则
1.送档、投档
区中招办分别将本地区优秀生推荐表、志愿表和档案材料,按规定时间集中向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送档。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整理全市推优生志愿情况,按第一志愿向招生学校全额投档。
2. 录取
各招生学校根据优秀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意见及事先公布的择优办法,按照“各区按计划数录取”的原则进行自主录取。
1) 在第一志愿投档数大于计划数情况下,招生学校可依照事先公布的择优办法录取等于计划数的考生,不得预留计划数录取第二志愿考生。
2) 在第一志愿投档数小于计划数的情况下,招生学校录取完第一志愿考生,余额计划在第二批投档时使用,不得拒收第二志愿考生。
3) 对于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均未被录取且愿意被其它学校录取的考生,由市教育考试 院中招办委托区中招办向这些考生公布仍有余额的学校及其余额数,考生可填报两个志愿。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向仍有余额的学校分别投档,学校原则上应如数完成(县)招生计划。
3. 退档
征求志愿录取结束后,未被录取的推优生档案材料退还区中招办。
五、时间安排:
4月11日——5月30日(祥见2008年真北中学推优生工作日程表)
六、学校监督电话:62648546
附件:学校领导小组成员名单、2008年真北中学学校推优生工作日程表、学生民主评议小组成员名单、教师联合评议小组成员名单
上海市真北中学
2008年4月
2008年上海市真北中学推优工作小组名单
组长:陈安
领导小组成员:胡 蕊 彭秀莉 张礼莉 吴 玮 郭龙场 刘 妤 陈芩
工作小组成员:罗炜蔚 万晓燕 吴 燕 龚佳 潘法凤 张文众
张罗维 刘 军(学生:刘雨松家长)
2007年真北中学学校推优生工作日程表
4月11日 动员工作,通知班主任做好准备工作.
4月16日 成立工作小组,学校上报推优方案.
4月16日-4月24日 按推优实施细则操作,确定名单.
4月25日 完成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上报推优名单.
4月24日-4月30日 学校公示,上报教育局审批.
4月28日 中职校市推优生填纸质志愿
5月8日—5月10日 高中市推优生网上填志愿
5月12日 学校领取打印推优生志愿表,考生家长签字
5月25日 市推优生网上填报征求志愿.
5月30日 推优工作结束.
上海市真北中学
2008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