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延河中学作业公示及监督制度(草稿)
为有效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 按照《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的要求,结合《延河中学作业管理办法》,特制定此制度,并严格执行。
1、每天放学前,由任课教师在班级信息平台上或者通过书面形式发布作业内容和建议完成时间, 注意作业布置语句要简洁明了、通俗易懂。学生当天回家作业,接受家长与社会的监督。
2、保证学生的回家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90分钟(按学业程度中等学生完成时间计算)。以年级组为单位统筹班级作业总量,对于超负担的学科作业,年级组长(班主任)有权进行调控,并由年级组做好记录反馈教导处。
3、优化作业设计。作业要立足课程标准,把握好重点和难点,紧扣教学进度和学习内容。要体现层次性,可分为必做和选做两种。提倡布置探究性、实践性的作业。坚决克服机械、无效作业,杜绝重复性、惩罚性作业。
4、学科(备课)组每周开展作业研讨活动。教研组要对作业的质量加强常规检查与管理,定期开展作业交流研讨活动,引领和指导教师规范作业教学行为。
5、教导处每月进行抽查,学校年级组每学期会通过问卷调查、座谈会等调研方式了解学生作业情况,纳入学校绩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