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学习雷锋精神,开展志愿服务”的通知》的通知
区教育系统各单位:
现将区文明办、区志愿者协会下发的《关于“学习雷锋精神,开展志愿服务”的通知》(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精心策划并在3月5日前后集中开展关于雷锋精神的专题学习和志愿服务活动。活动要体现教育单位的特色,发挥师生所长;要注重弘扬雷锋精神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为困难群体服务,促和谐社会建设;要注重活动的效果和效应,积极营造氛围,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报送和宣传工作。
活动结束后请认真填写2013年“学习雷锋精神,开展志愿服务”情况反馈表(见附件2),于3月10日(星期日)之前将表格通过“普陀教育政务OA系统”发送至区教育党工委宣传科,同时,以通讯稿的形式将开展专题学习和志愿服务活动的具体情况连同活动照片一并上传普陀教育党建“基层时讯”栏目。
联系人:周雪梅;联系电话:52564588—7552。
附件:
1、关于“学习雷锋精神,开展志愿服务”的通知
2、2013年“学习雷锋精神,开展志愿服务”情况反馈表
区教育系统文明办
2013年2月25日
附件1:
关于“学习雷锋精神,开展志愿服务”的通知
各委办、街镇、各志愿者组织: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十八大会议精神,根据中央文明办和上海市文明办的有关要求,拟在3月5日前后,集中开展以“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为主要内容的学雷锋系列志愿服务行动,全面营造“学雷锋,做志愿者”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推动志愿服务活动的常态深入开展。现将有关要求和内容通知如下:
一、大力宣传和倡导雷锋精神和志愿精神
雷锋同志是社会主义建设热潮中涌现出的光辉楷模。雷锋精神是激励广大干部群众践行社会主义道德规范最有号召力的精神旗帜,几十年来对全社会产生着广泛而深远的影响。广泛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是在改革开放新时期各种思想文化相互激荡的时代条件下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发展方向的迫切需要,顺应了人民群众对加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的强烈呼唤。志愿服务活动是千百万人民群众“学雷锋,做好事”经常化发展的成功实践,志愿精神是雷锋精神在当代的成功演绎。要充分认识当前开展“学雷锋”活动的重要意义,把开展社会志愿服务作为“学雷锋”活动常态化的重要抓手,大力倡导“学雷锋,做志愿者”的理念,把雷锋精神演绎得可亲可学,使雷锋精神更加深入人心。
各相关单位和各级志愿者组织要抓住本次“学雷锋”志愿服务行动的契机,普及志愿理念,弘扬志愿精神,丰富志愿活动,健全志愿服务体系,在全社会营造学习雷锋、志愿服务的浓郁氛围,使更多的人成为志愿者,使更多的志愿者成为良好的社会风尚的倡导者,成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转播者、实践者,不断推动志愿者服务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发展,提高公民文明素质、社会文明程度和群众生活质量,为争创全国文明城区夯实基础。
二、精心组织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
全区所有具备开展“学雷锋”活动条件的市、区两级志愿服务基地和志愿服务品牌项目都要加入“学雷锋”大联动,向广大市民群众公布服务项目、服务时间、联系人等信息,将各级志愿服务基地努力建设成为“学雷锋”活动的最佳实践地,使市民可以就近、就便参与“学雷锋”活动,促进“学雷锋”活动的常态化和机制化。确保志愿者方便地参与志愿服务项目,使志愿服务项目实现更大的社会效益。
1、开展献爱心、做好事活动。深入社区、小区、敬老院、福利院,以优抚对象、孤寡老人、残疾人、重病患者、下岗职工、特困学生、进城务工人员等群体为重点,开展结对送温暖活动。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志愿者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参加社区公益活动。
2、开展快捷便民服务。组织有专业技能的职工志愿者,深入社区、小区、村镇,为群众开展多样化、专业化、便民化的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在各社区、小区开展法律援助、就业指导、文化辅导、医疗保健、计划生育、电器维修、护绿保洁等便民利民服务活动。
3、开展环境整治宣传活动。结合创建国家卫生区工作,在社区、小区广泛开展整治脏乱差活动,实现洁、齐、美。动员和组织志愿者深入社区、企事业单位、学校开展垃圾减量分类宣传及志愿服务活动。加强基础管理,努力营造社区、小区安居乐业,温馨和谐,整洁优美的良好氛围。
4、开展倡导文明风尚志愿服务行动。发动志愿者聚焦社会管理和市民生活中的顽症陋习,积极参与治理乱扔垃圾、乱停车辆、随地吐痰、争抢无序等不文明行为的查摸和治理,大力倡导文明新风。
5、开展交通文明志愿服务。深化“文明在脚下”路口交通文明志愿者服务,组织交通文明志愿者积极开展交通文明宣传和劝导,普及交通法规知识,推进全市交通文明建设。在城市重要交通路口、路段、重要公共交通站点倡导文明交通行为。
三、活动要求
1、制定活动方案。各级志愿者组织根据活动总体安排,结合实际,制定方案、精心组织、狠抓落实,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通过开展3.5学雷锋志愿服务行动,践行雷锋精神,弘扬志愿文化,切实为百姓排忧解难,为社会奉献爱心。
2、开展专题学习活动。各相关单位和各级志愿者组织要利用本次“学雷锋”志愿服务行动的契机,组织一次专题学习,充分理解学雷锋活动的重要意义,大力倡导“雷锋就在我身边”的理念,深刻领悟雷锋精神在新形势下的现实意义,进一步宣传和普及志愿者服务的理念和精神,让更多的市民投入志愿者服务事业。
3、组织志愿服务活动。各文明单位根据各自专业特色,组织志愿者队伍走上街头、深入社区及志愿服务基地,积极参与“学雷锋日”各类志愿者服务活动,为社区居民提供专业化、便民化志愿服务,推动志愿者工作的深入开展。各社区、志愿服务基地根据社会需求设计3.5学雷锋志愿服务项目,项目明确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时间、地点、活动内容、招募志愿者人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在上海志愿者网(http://www.volunteer.sh.cn)发布项目信息,活动开展后为志愿者做好服务记录。各相关单位党团员、公务员要带头深入社区及志愿服务基地(详见附件4),参加一次3.5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用实际行动践行雷锋精神、演绎志愿精神。
4、营造3.5学雷锋志愿服务氛围。各相关单位、各志愿组织制作宣传标语、横幅等,积极营造3.5学雷锋志愿服务氛围,并将活动开展过程及活动取得成效,通过上海志愿者网、腾讯微博、普陀区志愿者协会网等及时发布相关活动信息。
请各相关单位及志愿者组织于2月21日(周四)下班前将活动方案及活动安排表格(详见附件)报普陀区志愿者协会。
附件:1、2013年“3.5学雷锋志愿服务行动”重点项目申报表
2、2013年“3.5学雷锋志愿服务行动”重点项目列表
3、2013年“3.5学雷锋志愿服务行动”重点推荐活动基地列表
4、普陀区市、区级志愿者服务基地
5、普陀区市、区志愿服务品牌项目
6、普陀区其他志愿者服务基地及志愿者品牌项目
普陀区文明办
普陀区志愿者协会
2013年2月18日
附件2:
2013年“学习雷锋精神,开展志愿服务”情况反馈表
填表单位:
活动名称 时间 地点 参加对象
(人数) 服务对象
(人数)
经费投入 负责人
(手机号) 活动内容
(做法、经验与效果)
注:请认真填写并于3月10日(星期日)之前将表格通过“普陀教育政务OA系统”发送至区教育党工委宣传科。联系人:周雪梅;联系电话:52564588—7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