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1)小学生修业期满,各科总评及格(包括补考后及格,下同);或语文、数学及格,其他不及格学科在2门以下(含2门,下同);且思想品德与行为规范综合评价合格的,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
(2)初中学生修业期满,各科学业水平考试及格;或语文、数学、外语3 门及格,其他不及格学科在2门以下;且思想品德与行为规范综合评价合格的,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
(3)高中学生修业期满,各科总评及格;或语文、数学、外语3门及格,其他学科有1门不及格;且思想品德与行为规范综合评价合格的,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
(4)实施学分制学机关报的学生修满规定学分,且思想品德与行为规范综合评价合格的,即可毕业发给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