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延河中学

首页 | 信息公开指南 | 信息公开目录 | RSS
初中学生转学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延河中学 2010.11.02 ?次阅读

答:(1)学生监护人向原就读学校提出转学申请;
 (2)原就读学校开具“转学联系单”;
 (3)监护人持“转学联系单”和相关材料到本区教育局联系;
 (4)区教育局核准后安排接收学校,接收学校在“转学联系单”上加盖学校公章;
 (5)监护人持盖有接收学校公章的“转学联系单”,到原就读学校开具“转学证明”,办理转学手续。

版权所有 © 2007-2023 上海市普陀区教育局 上海市延河中学
网站管理 统计
页面缓存:2023.09.26 14:2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