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可以申请转学到普陀区中小学就读的对象为: (1)全家迁居(本区迁往外区县、本区迁往外省市;外区县迁回本区、外省市迁回本区)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2)因市政动迁等其他特殊情况需转学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3)具有本区户籍,在外省市就读高中的学生。 下列对象一般不予转学: (1)学生受处分期间一般不予转学; (2)本市范围内高中学生一般不予转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