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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河中学学生伤害事故及时处置程序
延河中学 2010.10.26 ?次阅读

延河中学学生伤害事故及时处置程序

1、 伤害事故发生后,如果是在上课时间,任课老师马上通知班主任老师和卫生老师,作为当事老师,和卫生老师一起送学生前往医院就诊。班主任老师在接到报告后,第一时间通知年级组长和政教处,同时立即联系家长。如果联系不到家长,必要时通知学生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居委会,协助解决。如果发生事故的情况是学校所不能处理的,立即报请区青保办。
2、 如果是在课间或其它休息时间发生伤害事故,班主任老师接到报告后,要立即赶到现场,同时立即告知年级组长和政教处,必要的话和卫生老师一起送学生前往医院就诊。如果发生事故的情况是学校所不能处理的,立即报请区青保办。
3、 紧急救护稍作稳定后,当事的任课教师或班主任要充分了解情况,及时写好情况记录和汇报,实事求是地向学校领导和家长反映情况,要与家长友好沟通,并达成共识,以“关心孩子健康”为第一原则,避免矛盾和误会。
4、 学生送往医院的,学校要排专人陪护。卫生老师、班主任、年级组长、政教处老师,分管领导都要给与一定关心。班主任老师要及时家访,体现关怀政策。
5、 伤害事故发生后,如果在责任认定方面家长与学校意见不一致时,以《上海市学生伤害事故条例》为法律依据,必要时成立由政教处牵头的“临时工作小组”,与家长共同协商,如果实在没有办法达成共识的,就报请区青保办,请求具体的指导。
6、 如果学生是在上学途中或者是在放学回家路上发上伤害事故,班主任老师在得知情况后,要立即联系家长,必要时送孩子前往医院就诊,协助家长处理相关事情。并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情况。
上海市延河中学政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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