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河中学校外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 每类活动开展前必须做好充分安全预案,做到活动有序、有计划。
2、 每类活动开展前必须以广播或主题教育活动等形式对学生进行充分的交通安全、自护安全等教育与宣传。
3、 各类活动应责任到位、责任到人,并安排好具体的带队教师。
4、 在活动开展前对每位带队教师做好培训与组织工作。
5、 活动开展前必须以书面或其他形式告知学生家长,并取得家长的信任与支持。
6、 一旦在活动开展中遇到意外,应第一时间考虑到学生的安全与安危,将学生及时送往医院,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
上海市延河中学
20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