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创建安全文明校园环境,确保学生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学生除下午放学离校外,其他时间离校均需出示由班主任、年级组长、教导处或卫生室出具的《出门单》。 学生不得以“打电话”、“取文具”、“买东西”、“找人”等为借口中途离校。 凡中午回家吃饭的学生,中午离校需出示《出门证》(含学生本人与家长签名以及学生照片),否则按违纪处理。 请门卫同志务必严格执行本规定,确保学生安全。 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上海市延河中学校长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