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园实际,特制定2015年招生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普陀区教育局关于2015年普陀区学前教育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坚持依法办园,依法招生,规范管理,确保辖区内3—6岁儿童入园,不断改善办园条件,努力办普陀人民满意的健康优质的幼儿园。
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确保招生工作稳妥、有序、规范顺利地进行,经园务会研究,决定成立宜川新村幼儿园招生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胡 洁(园长) 副组长:余 贞(副园长)
组员:张懿奕(大教研组长) 吉霞丽 (人事专管员)
龚雪丹(工会委员)
三、招生工作监督小组
为进一步体现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性,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发挥幼儿园教代会民主监督作用,成立招生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杨幼桦(工会主席)
组员:戴婕琳(工会委员) 浦菁(教代会代表)
三、招生计划
小班: 5班,共约125名适龄幼儿。
四、招生原则
1、信息公开,操作公正。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招生原则,利用幼儿园网络、园园通等途径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信息,按照“普陀区教育局关于2015年普陀区学前教育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规范操作。
2、就近入园、免试入园。贯彻《幼儿园工作规程》及市教委对
幼儿入园和编班的规定,优先满足规定地段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
的入园需求。对入园幼儿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测试。
3、规范管理,严格监督。幼儿园严格根据招生政策及幼儿园办班规模,实行依据条件依次招生的原则,并接受有关部门监督。
五、招生对象
1、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出生,身体健康、智力正常、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幼儿。户籍变动时间截止为2014年12月31日前。
2、本地段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按照2015年上海市教委、普陀区教育局《关于2015年普陀区学前教育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要求入园。
3、听障、智障幼儿先到普陀区特教康复中心(白兰路191号)登记报名,经专家测试,视情况再安排到本园随班就读。
六、工作程序
1、4月11日—4月20日,向全体教工宣传《关于2015年普陀区学前教育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召开园务会议成立招生领导小组,讨论拟定招生方案和招生通告。
2、4月15日,招生方案和招生通告交区教育局学前科审核、备案。
3、4月11日—4月20日,网上公示招生方案和招生通告。张贴招生通告、简章,并将宣传工作做至居委会。
4、4月20日—5月15日,幼儿园通过新生入园信息采集平台,向家长确认报名信息
5、5月23-24日,在本园延长部进行幼儿报名信息的现场确认。
6、6月23-24日,网上招录并发放入园通知书。
7、6月29日幼儿新生报到。
8、6月30日截止办理幼儿入园手续。上交(教育局幼教科)非本市户籍幼儿相关复印件。
9、7月(或8月)安排幼儿入园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