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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桃浦中学高中阶段体育特长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桃浦中学 2012.04.17 ?次阅读
2012年桃浦中学高中阶段体育特长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为贯彻落实上海市体教结合工作的有关精神,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体育局关于2006年本市普通高中学校招收体育特长生工作的意见》(沪教委体[2006]3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体育局关于做好2010年上海市普通高中招收体育特长生工作补充通知》(沪教委体〔2010〕25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1年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的若干意见》(沪教委基〔2011〕19号)、《2006年普陀区体育特长生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普教办[2006]39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桃浦中学2012年高中阶段体育特长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1、领导小组:
组 长:李金龙
副组长:何渊 李敏
2、工作小组:
组长:何渊
成员:马达元 陈薇 罗佳 茅惠芳 江 攀
二、招生计划和原则
我校2012年招收体育特长生的名额为2人,根据“学生自愿报名、特长项目对口”的原则择优录取。
三、招生项目: 举重
四、报名条件
1、符合本市中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正常参加业余体育训练,并连续训练两年以上(运动员注册满两年),愿意在高中阶段继续参加业余体育训练的应届生。
2、符合上述条件的初中毕业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方可获得体育特长生报名资格:
(1)在相应学段获得市教委、市体育局认可的市级以上正式比赛集体项目前6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6名的学生;
(2) 在相应学段获得区教育局、体育局近两年举办的区级举重正式比赛集体项目第1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第1名的学生。
3、经市体教结合联合办公室组织项目专家组测试认定确有很大发展潜力的少数体育后备人才。
五、招生录取办法
1、学校根据本校运动队建设需要,将测试的项目、内容、时间、地点、招生额度、录取方法等报市和区中招办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2、学校成立由行政、监察和项目专家等人员组成的考评组,严格按照本校专项测试标准和选拔录取程序,进行公开选拔。
3、符合体育特长生招生条件、达到学校体育专项测试标准、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成绩达到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70%的学生。
4、学校在正式录取前与所招收的体育特长生家长或监护人签订相关协议,如考生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体育训练和比赛,则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按其入学时的文化学业成绩安排到相应的学校就读。
六、工作流程
1、4月13日前,学校制订体育特长生招生办法。将招生办法加盖公章后交基础教育科。经审核通过后,通过校园网向社会公示。
2、4月25日前,开展推荐、自荐。被推荐或自荐的学生到就读学校领取《2012年普陀区体育特长生推荐自荐表》,一人一表,如实填写,由就读学校审核并加盖公章后,按照项目对口的原则统一送至学校。
3、4月28日,专项测试。
4、5月3日,学校上报拟录取名单。
5、5月10日,区级审核,公示拟录取名单。
6、5月中旬,填报志愿。
7、6月底,签订录取协议。体育特长生在正式录取前,按自愿的原则与学校签定“特长生录取协议书”。
8、7月,录取工作。
咨询电话:66273174 马老师
上海市桃浦中学
2012. 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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