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浦中学

首页 | 信息公开指南 | 信息公开目录 | RSS
2012学年桃浦中学义务教育阶段体育特长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桃浦中学 2012.04.17 ?次阅读
2012学年桃浦中学义务教育阶段体育特长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为贯彻落实上海市体教结合工作的有关精神,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体育局关于2006年本市普通高中学校招收体育特长生工作的意见》(沪教委体〔2006〕3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体育局关于做好2010年上海市普通高中招收体育特长生工作补充通知》(沪教委体〔2010〕25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1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11〕8号)和《2006年普陀区体育特长生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普教办[2006]39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桃浦中学 2012年义务教育阶段体育特长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1、领导小组:
组 长:李金龙
副组长:何渊 李敏
2、工作小组:
组长:何渊
成员:马达元 陈薇 罗佳 甘华芬 茅惠芳 江 攀
二、招生原则和招生计划
根据普陀区基础教育科“上级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具有体育特招资格的小学毕业生,依据特长项目对口的原则,结合学生意愿,由区教育考试中心初中入学办公室对口安排入学。我区初中阶段的体育特长生招生数严格统筹控制在本年级学生总数的2%以内,招生学校参照此比例进行招生”的有关规定。我校2012年招收体育特长生的名额为4人,其中举重2人、赛艇2人,根据“学生自愿报名、特长项目对口”的原则择优录取。
三、报名条件
1、具备2012年报考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资格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2、符合体育特长生招生条件、达到招生学校体育专项测试标准的学生,根据学生《成长记录册》的综合情况,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3、经市体教结合联合办公室组织项目专家组测试认定确有很大发展潜力的少数体育后备人才。
四、招生录取办法
1、学校根据本校运动队建设需要,将测试的项目、内容、时间、地点、招生额度、录取方法等报市和区中招办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2、学校成立由行政、监察和项目专家等人员组成的考评组,严格按照本校专项测试标准和选拔录取程序,进行公开选拔。
3、招生学校在正式录取前应与所招收的体育特长生家长或监护人签订相关协议,如考生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体育训练和比赛,则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按其入学时的文化学业成绩安排到相应的学校就读。
五、工作流程
1、4月13日前,学校制订体育特长生招生办法。将招生办法加盖公章后交基础教育科。经审核通过后,4月18日前,通过校园网向社会公示。
2、4月25日前,开展推荐、自荐。被推荐或自荐的学生到就读学校领取《2012年普陀区体育特长生推荐自荐表》,一人一表,如实填写,由就读学校审核并加盖公章后,按照项目对口的原则统一送至招生学校。
3、5月4日前,学校完成专项测试。
4、5月10日前,学校上报拟录取名单。招生学校将拟录取的体育特长生的推荐自荐表(一式4份)、相关证书复印件(1份)和汇总名单(1份)(具体表格见附件2)报基础教育科。
5、5月下旬,区级审核。
6、5月底,公示拟录取名单。
7、6月底,签订录取协议。
8、7月,录取工作。
咨询电话:66273174 罗老师

 

上海市桃浦中学
2012.4.13
 

版权所有 © 2007-2023 上海市普陀区教育局 桃浦中学
网站管理 统计
页面缓存:2023.10.03 18:4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