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网络舆情管理,特别是校园网络舆情的引导与监控,防止不良信息对师生身心健康和校园的侵害,促进和保障校园网络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领导
成立学校网络监评工作小组,具体实施网络舆情搜集、监评、上报和处理工作。
组长:张懿奕(园长)
副组长: 顾琼芳(工会主席)
组员:徐晓菁(信管员)、李霖(大教研组长)
二、内容与范围
网络舆情中所发布内容涉及到以下方面的,应予以高度关注:
1. 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实施;
2. 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否定四项基本原则;
3. 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校园秩序;
4. 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5. 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等;
6. 损害学校、教师声誉、形象的不实言论。
违反以上规定的,在网络散布不实言论的,学校可依规进行处理。针对相关舆情应视等级,借助相关人员、网站管理方等渠道,迅速采取说明、澄清、控制和非指向性引导等措施加以解决。如研判为重大舆情的,还须及时上报上级相关部门,配合处理。对违反法律法规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有关要求
1. 网络舆情监测工作要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辨别力,以及良好的信息素质和研判、危机处理能力。
2. 相关部门、人员之间要反应迅速、步调协调、应对有力、化危为机,第一时间妥善处理矛盾与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