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蘑菇亭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章程
(2007.3制订)
第一章 总则
贯彻落实《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精神,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的规定"幼儿园应成立家长委员会"因此,我园成立本年度的家长委员会,不断完善我园家长工作的管理体系,通过幼儿园与家长的双向互动,营造家园合力的教育环境,提高亲子关系,师生关系,家园关系的亲密度、融洽度,共负教育幼儿、培养祖国未来人才的责任,特拟此章程。
第一条:上海市蘑菇亭幼儿园家长委员会(以下简称家委会)是由各班家长代表组成的群众组织。家委会在幼儿园园长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二条:家长委员会宗旨:加强社会、家庭与幼儿园的相互联系,相互了解,相互沟通,共
同完成幼儿园的保教任务,促进幼儿体、智、德、美诸方面全面发展,共同为培养
具有创新意识、创新能力的二十一世纪人才奠定基础。
第三条:家委会主要任务:帮助家长了解幼儿园的工作计划和要求,协助幼儿园工作,及时反映家长对幼儿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幼儿园组织和交流家庭教育经验。
第四条:家委会的具体工作是:
1、协助幼儿园各年级保教组顺利完成保教任务,参与组织家园活动、社区活动、
主题活动、节日活动等等;
2、参与研究和解决教育教学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3、注重提高全体家长的家教水平,动员家长们积极参与幼儿园家长培训活动,探
讨提高家庭教育的有关问题,反映家庭教育的困惑,以便有针对性的举办各
种讲座。
4、召开家长座谈会,让家长交流教育子女的方法和经验。并与老师配合,共同提
高对幼儿的保教质量;
5、促进幼儿园教育和家庭教育的相互了解和交流(包括教师进行家访,家长来园
参观、听课、参加文娱、体育等亲子活动)。
6、听取、联系、反映家长们所关注的问题,如教师师德、保教水平、教育质量、
幼儿发展水平等问题,采取口头汇报,书面建议等多种形式,对有关信息进行
归纳、分析,把急需解决的意见,建议提供给园领导或老师,促进幼儿园各项
工作的改进与提高。
7、以达到更好的幼教效果为目的,热情地为全体家长服务;
8、商讨提高幼儿园的知名度,帮助扩大幼儿园对外的联系、宣传、积极为幼儿园
的发展壮大出谋献策。
第二章 机构组成的职责
第五条:家委会成员由各班教师和家长推荐,选举产生(一般每班二名),家委会由园长任
主任,选出一名家长任副主任,代表任期一年,到期可改选,也可连任。
其主要职责如下:
1、参与幼儿园管理及时与幼儿园园长沟通工作信息,共同研究解决每学期需要重
点解决的问题,以便使家长与幼儿园配合好各方面的工作。
2、与园长共同召集家委会全体委员会议,每学期至少二次,必要时可临时召集会
议。
3、在幼儿园园长的指导下,协助主持好家委会日常工作。
第六条:各班家园及家长集体活动,应及时通知家委会。
第七条:家委会每年换届一次,换届时间为每年十月中旬。
第三章 评比表彰先进
第八条:家委会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幼儿园每年开展的评比活动,对家长工作成绩显著的班
级及家长,在“六一”时进行表彰,予以鼓励。
第九条 家长工作先进班级的评比条件:
1、班内家长交流活动取得比较突出成绩;
2、家长与老师在保教及各项活动等方面配合默契;
3、积极参与园内各项大型活动,工作开展出色,积极向幼儿园《园报》投稿;
4、其他各方面的表现均较优异。
第十条 模范家长评比:一般先由各班家长与老师共同讨论推荐,报园办,并由家委会会议讨论通过。模范家长要照顾孩子们的自尊心,要面向全体,需采用个性化评比方法。
模范家长评选条件:
1、热心为大家服务,有奉献精神;
2、在配合老师教学,组织家长及家园活动等具体工作中成绩突出;
3、热爱幼教事业;
4、教育孩子有较好的经验。
第四章 附则
第七条:本章程自家委会会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第八条:本章程可视情况由家委会会议进行修改补充。
第九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在家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