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学年度普陀区兰溪路幼儿园招生通告
一、幼儿园简介
兰溪路幼儿园是一所二级一类公办幼儿园,是华东师范大学教学实践基地、普陀区聋儿语训部、普陀区特教康复中心、章晓霞工作室实践基地。目前共有5个班级,招收区域内3-6岁普通儿童与智障、听障等特殊儿童。今年招生1个小班和若干名特殊儿童。
本园收费标准:
小班管理费:175元/月 外国幼儿管理费1300元/月 伙食费:10元/天
课外活动费(100元/学期)生活用品(35元/学期)
课程材料费(100元/学期)体检费(20元/年)
住院医疗互助基金: 90元/年(自愿)
学生平安保险费: 60元/年(自愿)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费:90元/年(自愿)
二、招生对象
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出生,父母和幼儿均具有本区常住户籍,身体健康、智力正常、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幼儿。户籍变动时间截止为2013年12月31日前。同时对普陀区3-6岁中、轻度智力和听力障碍儿童进行报名登记。报名后经专家测试,视障碍程度分别安排到地段幼儿园随班就读或本特教康复中心。
三、招生范围
曹杨六村
中山北路3003号、3223弄
白兰路169弄(沙田新苑)
曹杨路675-691号、兰溪路21弄
梅岭支路85弄1-38号;梅岭南路380弄(常高公寓)
四、报名日期
2014年5月17日、18日(上午8:00——下午17:00)
五、报名地点
兰溪路幼儿园(白兰路191号)办理招生信息登记手续。
六、报名办法
家长带领幼儿,凭入园告知书、幼儿及父母的户口簿、招生范围内的产权证、父母的身份证、工作证和幼儿的出生证、预防接种证等相关证明,到规定报名地点办理入园报名手续。
七、报名咨询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62549596
普陀区学前教育招生监督电话:52564588-7663、7563
八、录取原则
按照统筹兼顾、统一安排的原则,于6月中下旬发放录取通知书。
2014年普陀区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就读公办幼儿园的条件及程序
依据《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市政府令2013年第2号)、《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试行办法》(沪府发〔2013〕40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2013〕73号)文件规定,现拟定本区2014年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就读学前教育条件及程序如下:
一、申请入园的条件
1.父母一方在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120分标准分值;
2.父母一方持有原人才类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
二、申请入园需携带的证件(原件)
1、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和《<上海市居住证>积分通知书》
2、随迁子女有效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
3、父母及随迁子女的户籍证明
4、随迁子女的预防接种证
5、随迁子女的出生证明
6、普陀区有效居住证明(购房产权证或经区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三、入园程序
1、符合条件的来沪人员,于2014年5月17、18日全区幼儿园新生统一报名时,带好相关证件,到居住证上标注的居住地住址对应的幼儿园提出申请,幼儿园及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来沪人员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达到标准积分、持《上海市居住证》年限等先后顺序统筹安排随迁子女入园。
2、随迁子女办理入园手续时,要通过居住证读卡机对其父母及本人居住证件和证件有效期限进行验证;要通过信息系统对随迁子女父母积分情况进行信息比对。没有相关信息或审核不通过的,不予以接收入园。
四、其他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境内来沪人员,但积分未达120分的,可凭持证人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持证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证人户籍证明、一年期及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团或非企业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等基本申请材料、以及与《上海市居住证》积分指标项目对应的材料、到居住证上标注的居住地住址对应的幼儿园提出申请,教育行政部门将根据实际招生情况,在辖区内学前教育资源尚有余额的情况下,按申请人积分高低,统筹安排随迁子女入园。
来沪人员也可选择让其随迁子女进入民办幼儿园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