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家宅小学

首页 | 信息公开指南 | 信息公开目录 | RSS
2014年普陀区陆家宅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实施方案(公章)
陆家宅小学 2014.05.13 ?次阅读

2014年普陀区陆家宅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4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13〕89号)等精神,制定我校2014年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办普陀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立足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以构建面向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的教育服务体系,切实维护小学生的合法权益,规范办学行为为原则,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招生”的原则,规范办学行为,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2、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
3、坚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满足每一位适龄学生的入学需要,切实维护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
4、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加强教育部门、中小学校和家庭、社会之间的相互沟通与理解。
三、招生办法
1、我校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免试就近招收学生(招生地段范围附后)。本市本区本地段户籍的适龄儿童报名时,家长须提供户籍证明、预防接种卡和入学告知书等证件。
2014年5月17、18日为全市公办小学统一报名日期。
2、我校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办法(试行)〉的通知》(沪府发〔2011〕74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4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13〕89号)等精神,试行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凡居住在石泉街道属于我校招生范围内的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可凭户口簿原件、《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地登记申请回执》、预防接种卡、入学告知书等证件到学校办理入学报名登记手续。
学校以“户籍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和“统筹安排”相结合为原则,根据《2014年普陀区试行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居住地登记入学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结合人户分离适龄儿童登记入学人数以及学校资源情况,按照以下的先后顺序统筹安排入学:
(1)适龄儿童的居住地与其直系亲属的户籍地址相一致;
(2)适龄儿童与其直系亲属、本人的房产证地址相一致;
(3)适龄儿童居住地与其寄居旁系亲属处的户籍地址相一致;
(4)其他情况。
以上4类情况中的每一类都要根据户籍或实际居住的年限长短等实际情况予以统筹安排。
报名前,需备妥以下证件:
(1)适龄儿童《上海市户籍人员居住地登记申请(回执)》;
(2)相关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相关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4)预防接种卡;
(5)《入学告知书》;
(6)其他相关证件。
3、我校招生范围内凡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4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13〕89号)规定条件的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须提供父母一方在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或者提供父母一方满2年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和有效的在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的在沪灵活就业登记证明。由父母持上述有效证件、户口簿、随迁子女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和预防接种卡,根据实际居住地,向学校提出申请。
学校按照来沪人员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达到标准积分、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未达到标准积分、持有《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且办理灵活就业登记;购房、租房等情况的先后顺序,统筹安排随迁子女入学。随迁子女办理入学手续时,要通过居住证读卡机对其本人证件有效期限进行验证,要通过信息系统对随迁子女父母《上海市居住证》、《灵活就业登记证明》、《上海市临时居住证》进行信息比对。没有相关信息或审核不通过的,不予以接收入学。
申请报名前,需备妥以下证件:
(1)父母一方在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或父母一方在有效期内的在沪灵活就业登记证明(墨绿色封面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和经续签满2年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  (“《上海市临时居住证》经续签满2年”是指:2012年8月31日前签发,且至今续签过4次)原件及复印件;
(2)随迁子女有效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3)父母及随迁子女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随迁子女的预防接种卡;
(5)普陀区有效居住证明(购房产权证、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由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开具])原件及复印件。
四、工作要求
1、学校认真学习《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4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13〕89号)、《2014年普陀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招生工作的重要性和意义,了解招生工作的相关政策,制定本校的招生入学实施方案并公示,确保201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2、学校建立2014年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招生工作,并制定本校招生方案。组长:黄悦 ;组员:戎梅芳、景璟、冷月岭、陈若君、马骏。
3、学校主动向社会公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信息。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发放新生入学《告知书》,在社区张贴《招生告示》,向辖区内适龄儿童家长告知招生工作政策、报名时间、地点,以及报名所需携带的各种证件等。
4、学校不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随班就读。不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到普陀区康复指导中心报名,由教育行政部门安排进入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就读。
5、根据市教委的相关规定以及我区的实际情况,学校的班额数控制在40人以内。
五、日程安排
3月底 学校完成本市本区本地段招生对象的摸底工作
4月30日 小学招生对象统计日
5月9日前 向我校招生范围内一年级新生的父母或指定监护人发放《告知书》,并完成招生告示的张贴工作
5月17-18日 学校受理一年级新生统一报名,办理入学手续
5月24-25日 残疾适龄儿童到普陀区康复指导中心报名
6月30日 学校受理就近入学学生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
《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地登记申请回执》办理、申请回居住地就读截止日
受理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截止日
8月15日前 学校完成向一年级新生的父母或其指定监护人发放入学通知书工作
六、管理措施
1、学校严格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深入细致地做好招生的各项工作,建立公开透明的工作制度,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确保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2、认真做好招生政策的宣传工作、来电来访接待工作,按政策处理好招生工作中的相应问题。
3、学校严格执行各项招生政策,按统一工作日程执行方案,并积极向社会、学生及家长宣传相关的招生政策和规定,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
招生地址:中山北路兰凤新村665号
咨询电话:62144447-8203
联 系 人:景老师
普陀教育网网址:http://www.pte.sh.cn
区招生咨询电话:52564588-7139,7670
区招生监督电话:52564588-7563,7670
招生范围:
序号 街道 居委会 详 细 地 址
1 石泉 陆一 中山北路2655-2627弄、2701弄(陆家宅小区)、
居家宅、武宁苑
2 陆二 岚皋西路285弄(1-6号)、300弄、306弄1357号、272号、280号、288号、296号、318号、320号、中山北路2605弄、陆家宅后村
3 联合 陆家宅东村、中山北路2419弄、2451-2525弄
4 兰风 兰田新村、兰风新村、岚皋西路95弄、45弄、61弄10支弄、145弄
5 中宁 天赐苑、宁泉苑、颐宁苑、中宁路88弄、138弄
6 和平 中山北路2347弄
上海市普陀区陆家宅小学
二〇一四年四月
 

版权所有 © 2007-2023 上海市普陀区教育局 陆家宅小学
网站管理 统计
页面缓存:2023.09.29 04:5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