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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家宅小学2012年年中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陆家宅小学 2012.06.06 ?次阅读

陆家宅小学2012年年中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根据《普陀区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普人社[2009]46号)、《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意见》(普教人[2009]25号)、《关于做好2012年区义务教育学校年中绩效考核的通知》(上海市普陀区教育局文件普教人〔2012〕19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2012年区义务教育学校年中绩效奖励工作,学校特制定此实施办法:
一、考核范围
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义务教育学校中2012年6月
30日在编在册工作人员。(享受书记、校长绩效工资的人员另行安排)。
二、考核原则
1、坚持科学合理、公开透明。考核指标体系要科学合理,考核程序要规范简便有效,考核结果、奖励标准要公开透明。
2、坚持分类考核、奖勤罚懒。按照岗位性质和工作特点,实行分类考核,对绩效好的人员实行奖励。
3、坚持过程管理、统筹兼顾。综合考虑每个教职工工作的数量、质量和效益,将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有机结合。
三、考核内容
按照《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意见》(普教人[2009]25
号)的精神以及《陆家宅小学绩效奖励操作办法》执行。
1、教师绩效考核应侧重对教师履行法定职责、师德表现、完成学校岗位职责、
工作实绩、教育教学研究、专业发展、班主任工作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核。
2、其他人员考核则根据不同岗位的特点、承担的岗位责职、完成任务的数量质
量以及工作成效等方面进行考核。
四、考核方法和程序
1、准备阶段(5月14日—5月25日):学校成立由党政负责人任组长,由人事干部、工会干部和教职工代表参加的考核小组,制定本年度年中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2、考评阶段(5月28日—6月15日):教职工根据本学期工作情况进行自评,填写测评表,学校各部门依据教师履职计划、工作小结和日常工作情况作出评价。学校考核小组综合教师自评和部门评价结果做出年中绩效综合评价结果,并将结果告知被考核教职工,经本人确认。教师对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可以通过正当渠道向学校考核小组或上级部门提出申诉。
3、总结阶段(6月18日—6月22日):学校考核工作进行总结,做好年中绩效奖励工作。
五、考核结果的运用
年中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年中绩效奖励分配的主要依据。
年中绩效考核结果也要作为教师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培养培训、表彰奖励、
年度考核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陆家宅小学
2012年0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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