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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家宅小学教工机动车管理安全责任书
陆家宅小学 2011.11.21 ?次阅读

陆家宅小学教工机动车管理安全责任书

为了加强校园教工机动车管理,维护学校道路交通秩序,杜绝安全隐患,保障师生员工的人生安全,进一步规范校园车辆管理,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1、教工机动车必须避让学生,错时、错峰从前门进出学校,进入或离开学校必须慢速行驶,车速控制在10Km/h以内,合理安排时间,下课期间原则禁止机动车在校园内行驶,非机动车进出校门应下车推行。遇到学生,应让学生先走,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才可行使,防止撞人、撞物,进入学校禁止鸣号。
2、为确保师生人身安全,教工车辆必须停放在学校指定停车区域,机动车出入必须严格遵守学校规定的路线,禁止随意停放。
3、教工驾驶车辆进出校园的,需自觉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并且自觉到学校总务处登记备案,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对这些车辆进行统一管理。
4、教工车辆在校内发生碰撞等交通事故的,应在第一时间报到总务处,同时启动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按照应急预案和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处理。相关责任认定和事故处理,按相关法律执行。
5、严禁在校园内练车、试车,不得将车交由无驾驶证者驾驶。
6、教师开车进出校园而引起的安全事故责任由教师个人负责。
4、对于违反本管理办法的教工,一学期内,一次学校将给予书面整改通知,两次将于通报批评,三次直接取消机动车计入校园资格。
8、本责任书从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一份交车主保管,一份学校留存保管。

附:
教职工机动车登记表
车主姓名
车辆型号
车牌号
车辆保险日期
备注

校安全领导小组负责人签字:

驾驶员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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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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