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干教师培养 骨干教师名单由教师推荐,依据各项工作考核,校长室和教导处审定。 1、 每月组织一次专题学习,每学期形成两篇体会文章。 2、 骨干教师每学期认真撰写一至两篇论文或案例,力争在区级以上报刊杂志发表。 3、 每位教师需在教研组中起到示范、辐射作用,积极参与教师行动研究,完成每学期一节教学展示课。 4、 校长室、教导处每学期对骨干教师进行考核,评估,确定下学期骨干教师名单。 5、 学校创设机会采用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或专家带教,或外出培训,努力提升骨干教师队伍整体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