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入管理制度
1、学校各项收入包括教育经费拨款、拨入专款和其他收入等全部纳入学校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2、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和“票款分离”的管理规定,收费时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
3、学校各项收费要严格执行边收边缴,先缴后支,审批使用的原则。
4、学校代收代管的各项往来资金,全部解入学校账户中,每笔收支由教育局结算中心监督管理,严禁坐收坐支,私设小金库。
二、支出管理制度
1、学校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精打细算,厉行节约。
2、加强对支出的管理,各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虚列虚报,不得以计划数和预算数代替。
3、按照区教育局的规定,学校所有支出实行报账制。出纳员具体负责学校原始凭证的报销、收集、分类、汇总、传递以及资金的收支等工作。
4、严格开支审批手续和审批程序。采买用品除教学中必备的办公用品外,其他各学科需用物品由该科教师向分管领导申请(填写申请表写清事由)并得到同意后方可购买。领用各种用品要登记、签名,并说明用途,做好明细。所有支出必须有经办人、证明人、物品验收人等签字,发票要素齐全后交分管签字审批,最后由校长审核同意后方能报销;对不符合制度和规定的经济业务,不予报销,未经审核同意不得办理支付。
5、严格控制学校公用经费支出范围。公用经费是指保证中小学正常运转,在教学活动和后勤服务等方面的开支的费用,包括免杂费补助和财政安排的公用经费。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水电、交通差旅、邮电、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等。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债务等方面的开支。
6、学校要坚持量入为出,以收定支,严禁超财力支出。各类支出严格执行规定,严格控制接待费、会议费,凡接待必须请示分管领导同意并经校长批准。
7、除工资发放、政府采购、基建维修支出按规定的程序审批外,其余支出凡一次性金额在30000元以上的应附校务会议纪要。
8、学校支出须使用合法票据。
晋元附校福利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规范普陀区教育系统(下文简称“本系统”)福利费的管理使用,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系统各预算单位(下文简称“各单位”)。
第三条 本办法是对本系统预算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福利费进行规范。
第四条 福利费的管理使用要遵循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和量入而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加强单位的预算管理。
第五条 福利费使用应公开透明,重大开支须经“三重一大”审批程序并予以公示。以下项目可由福利费列支:
(一)开展教职工疗休养活动。
保障教职工四年一次疗休养活动,各单位应合理编制项目预算,确保经费落实。
(二)组织教职工体检。
根据区教育局相关要求,各单位组织教职工进行健康体检。
(三)做好慰问工作。
1、教职工生病慰问。教职工生病时,给予关心慰问。教职工生病住院,探视慰问标准不超过500元/次;发生重大疾病,探视慰问标准不超过1000元/次。
2、教职工献血、生育(不计男女)慰问。每次人均标准不超过1000元。
3、教职工退休慰问。在教职工退休时给予一次性慰问,标准不超出1000元。
4、在庆祝“三八”妇女节时,给予女教职工一次性慰问或活动经费,人均标准不超过100元。
5、教职工有1 6岁以下子女(含1 6周岁),在“六一”儿童节时,给予一次性慰问,人均标准不超过1 0 0元。
6、寒暑假对优秀骨干教师和有特殊情况的教师进行慰问,人均标准不超出1000元。
(四)上级部门规定的其他福利待遇。
第六条 各单位要按照相关政策规定严格把握福利费使用范围、用途和标准,严禁用福利费发放奖金、津贴、补贴,禁止自购物品报销,禁止购买卡、券等有价证券,禁止违反财政财务制度规定的开支等。
第七条 各单位要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八条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本规定执行。各单位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领导和管理责任。区教育局计财科要加强对本系统经费管理使用的业务指导和专项检查,规范经费管理。人事科应对教职工疗休养和体检做相应规范,并指导各单位组织开展。审计科应当加大对福利费使用的审计力度,依法处理、督促整改违规问题。纪检监察科要加强监督检查,及时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并予以严肃处理和通报批评。
第九条 本办法由区教育局计财科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正式实施。如上级有新规定出台,按新规定执行。
2016.09
晋元附校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制度
为了规范专项资金的管理,保障资金安全、高效的运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普陀区教育局对专项资金安排原则,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范围 :
本办法适用于普陀区教育局预算内下达的、具体用于本校维修费、设备购置费等方面的专项资金。
二、管理原则:
1、学校坚持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严格按照上级有关专款管理及使用要求,严格执行“学校三重一大制度”,合理用好每一笔专款。
2、专项资金实行“专人管理、专帐核算、专项专用”的管理原则。
三、规范使用专款操作流程:
1、根据学校发展规划,由总务部门、信息中心及相关部门提出预算项目,并说明意图及作用;然后报学校负责人审批,涉及“三重一大”项目的报校务会讨论形成决议,并做好会议记录、备案存档。
2、项目审批通过后,制定方案并提交相关部门进行实施:一是设备采购按资产中心规定流程进行操作,二是工程维修按教育局基建中心规定流程进行操作。
3、资金的拨付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执行上级项目资金预拨的使用计划和内容,不得擅自调项、扩项、缩项、更不准拆借、挪用、挤占和随意扣压;资金拨付动向,按不同专项资金的要求执行,不准任意改变;特殊情况,必须向上级领导请示。
4、对专项资金进行合理的预算和进度安排,减少或避免“先安排资金,后论证项目”等盲目预算的现象出现。
5、专项资金的报账要附真实有效合法凭证,明确支出内容并注明从何专项经费中支出。
6、学校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不定期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专项资金使用进度等情况定期在校务委员会上告知;对未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的专项支出不得报支;违反项目规定的不合理支出不得报支;支出票据不规范的不得报支。
7、做好项目的预算、报备、审计等相关工作。做好专款收支管理及核算工作,会计凭证手续齐全(相关材料及时入账)。
晋元附校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制度
一、明确、规范收费,加强收费管理,严格收费纪律。
严格收费管理,不违反规定擅设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不违反规定办班收费,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绝不暗箱操务管理,不准设置小金库、帐外帐,不得以各种名义要求学生订购市教委确定书目之外的各类文字资料、音像资料。
二、严格学校代办项目的收缴工作。
凡属于由学生自愿参加的代办项目,如课外教育活动、校服、报刊、住院医疗互助基金等,学校应在开学前制订计划,听取学生家长委员会意见、签字同意后报上级职能部门审批后才能代为办理,学期末向学生家长提供结算清单,并按“多退少不补”的原则结算。
三、严格杜绝学校违规办班收费,严禁对本校学生收费补课。加强学校会计核算和会计管理,健全学校财务制度,规范收费收缴入专户,不得坐收坐支,加强监督机制,将收费项目及使用情况予以公开,接受家长及社会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