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元高级中学附属学校 2020.10.16 ?次阅读
进一步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提高中青年教师整体素质,加快青年骨干教师提高业务、拓宽视野、岗位成才,为学校发展积攒后续力量。校长室、党支部决定在全校在编在岗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青年教师中,实行岗位见习助理制度,并推进相关岗位的公开竞聘工作。
一、岗位设置:
每学年由党支部和校长室推出锻炼岗位。
二、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组织观念和大局观念。
2、有事业心和责任感,有一定的组织领导、改革创新和协调管理能力。
3、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
(二)资格条件
1、工作和学历要求:在编在岗,具有3年及以上教龄,学历均为大学本科及以上;
2、年龄要求:年龄不超过35周岁,有突出成绩的可适当放宽。
三、岗位聘任期限:一学年
四、设置岗位的相关主要职责:
1、熟悉和了解相关岗位的工作流程,协助开展岗位相关各项工作,处理日常事务工作。
2、主动参与岗位相关教育教学等专项工作研究、专题工作的计划、小结制订及各项管理工作开展,了解岗位工作功能与运作。
3、积极参加学校的教育教学等相关工作研讨,每学期尝试主持开展一至二次研讨主题活动。
4、重点了解、帮助或参与一个与岗位有关的科研课题的研究工作,并开展相关专题调研。
五、岗位见习助理的聘用程序:
1、个人申报;
2、相关部门负责人与个人面谈;
3、召开校务会讨论;
4、学校公示。
六、相关说明:
1、岗位聘任以教师个人申报与学校推荐相结合。
2、任见习助理期间,原工作岗位与教学任务、待遇不变。
3、见习期满后,在带教教师的指导下,撰写岗位见习助理工作小结。
4、见习期满后,岗位见习助理向校长室作见习述职,由校长室反馈见习评价,发放见习结业证书。
5、见习期满后可以续聘或轮岗锻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