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元高级中学附属学校

首页 | 信息公开指南 | 信息公开目录 | RSS
晋元高级中学附属学校
2019年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办法
晋元高级中学附属学校 2019.03.29 ?次阅读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9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普陀区教育局关于2019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晋元附校2019年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办法。
一、分工职能
1、领导小组:
组长:骆 奇((校长)
组员:汤 伟(副校长) 沈倩如(副校长) 戴蓓蓓(副校长)
2、督查组:杨 戈(书记)
3、工作组:朱晓艳(教导主任) 贾 宁(教导副主任) 柏琳(艺术总辅导)
赵平亮(外聘专家)
二、招生项目与人数
舞蹈5名 古筝2名 合唱3名 管乐5名
三、招生对象
符合义务教育阶段本区初中报名条件,愿意在初中阶段继续参加艺术特长项目活动的本区小学应届毕业生。
符合上述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方可获得艺术特长生报名资格:
1、在相应学段近两年内荣获过全国、市教育系统组织的艺术比赛(舞蹈、古筝、合唱、管乐)二等奖及以上,或区教育局组织的艺术比赛(舞蹈、古筝、合唱、管乐)一等奖及以上的学生。
2、市、区学生艺术团队的骨干团员,且综合考核为优秀的学生。
3、经区、校艺术教育专家组艺术专项考核认定的确有艺术特长的学生。
四、招生日程安排
1、3月15日前,学校艺术特长生招生办法经区基础教育科审核通过后,通过校园网向社会公示。(http://www.jyzxfx.pte.sh.cn)
2、4月14日——4月15日,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的“小升初艺体特长生报名”栏目在线报名,限报名一个项目,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的“学生照片上传”栏目中按规定要求上传学生本人近期照片(上传照片截止到4月18日)。逾期未完成网上报名及照片上传视作放弃录取。
3、4月16日,学校通知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来校进行资格审核验证。
4、4月17日,学校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分批进行资格审核验证。
(1)学生来校时,需携带:《上海市学生成长记录手册》(五年级)原件及复印件(经核对后,原件返还);各种等级证书、获奖证书及复印件(经核对后,原件返还);相关乐器、配乐及服装。
(2)审核验证地点:晋元高级中学附属学校(真金路512号)。
(3)联系人:朱老师
(4)咨询热线:66099304*8016
5、4月18日,学校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上报去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6、4月21日前,区级审核。区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小组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并于4月21日组织区级统一测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7、4月22日,公示拟录取名单。经区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小组审核认定的拟录取学生名单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集中公示。未经集中公示的艺术特长生,学校一律不得以艺术特长生的名义录取。
8、4月28日,完成义务教育阶段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

 

晋元高级中学附属学校
2019年3月
 

版权所有 © 2007-2023 上海市普陀区教育局 晋元高级中学附属学校
网站管理 统计
页面缓存:2023.06.03 19:0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