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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元高级中学附属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晋元高级中学附属学校 2017.04.27 ?次阅读

 晋元高级中学附属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为了提高我校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能力,减轻或者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卫生局制定的上海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的通知》、《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版)》、《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
1、普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师生的自我防护意识。
2、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在发生校园内蔓延。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宣传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的防护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在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连接,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理。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校急性传染病及其聚集性/暴发疫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
四、各级职责
我校成立由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负责制,全面负责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工作。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学校的突发事件防治工作。 突发公共事件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骆奇(校长)
副组长:杨戈(书记)谷丰(副校长)汤伟(副校长)王笠春(政教主任)
组员:卫生老师、各年级年级组长、各班班主任
主要职责如下:
(1)定出本校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开展传染病预防知识的健康教育工作,定期进行传染病预防相关知识培训,保证定期的健康教育课程设置,使师生掌握预防传染病必备技能,并培养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3)建立学生缺课登记制度和传染病流行期间的晨检制度,及时掌握学生的身体状况,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期表现的学生,应及时督促其到医院就诊,做到四早。
(4)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后勤基础建设,改善卫生条件,保证学校食堂、教室、厕所及其他公共场所的卫生清洁。确保学生喝上安全饮用水,吃上放心饭菜。
(5)及时向当地疾控中心和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学校和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情况,并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对病人和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消毒、食物留存等工作。
五、突发事件预防
(一)学校应经常对食堂、教学环境与生活环境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增加学校卫生投入,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
(三)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学校卫生规范化管理
1.学校食堂、净水等须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领卫生许可证。食品从业人有效健康证、培训证上岗并注意个人卫生;对患有“五病”的人员必须100%的调离。
2.购销和使用的食品应当定点采购并按规定验收,禁止向学生提供变质的食品和“三无”食品;食品加工过程和储藏必须生熟分开;餐具须采用高温或药物严格消毒,并有保洁措施。
3.食品及其原料贮存和食品制作间须具备完善的安全措施,并落实专人、专锁、专管责任制,强化安全责任措施,防止投毒事件发生。
4.加强学校生活饮用水的管理,防止因水污染造成疾病传播。
5.加强厕所卫生管理,做好粪便的无害化处理,防止污染环境和水源。
6.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重点搞好食堂卫生、教室卫生、环境卫生,为学生提供一个安全卫生的学习生活环境。
7.校医务室做好计划免疫的宣传工作,配合卫生部门完成计划免疫任务。
(四)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师生的防病抗病能力。
1、按照教育部的要求,落实好健康教育课,普及公共卫生知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2、结合季节性、突发性传染病的预防,通过黑板报、橱窗、以及校园网等途径,宣传、普及防治突发事件的相关知识,提高师生的公共卫生意识和防治突发事件的能力。
3、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和预防食物中毒的专题教育,增强学生识别腐败变质食品、“三无”产品、劣质食品的能力,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各类食品。
4、督促和组织师生加强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提倡合理营养,不断增强体质。
六、突发事件监测和报告
(一) 突发事件的监测
1.建立、健全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建立由学生到教师、到学校疫情报告人、到学校领导、到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到疾控机构的传染病疫情发现、信息登记与报告制度。指定卫生老师作为学校传染病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人,明确责任,并建立相应的传染病专册登记薄,了解和掌握本校传染病发病情况。
2.建立各项卫生工作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卫生保健老师和班主任密切配合做好每日晨午检工作。卫生教师对学生的缺勤者进行登记,查明原因。对因健康原因缺勤者由卫生老师进行汇总并追踪观察,分析其发展趋势,必要时采取进一步的措施。如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等,应及时报告学校疫情报告人,并及时劝阻其离校,并请家长及时带孩子去医院就诊。认真填写上海市学校因病缺课缺勤登记薄,及时开展因病缺勤缺课网络直报系统填报,保证传染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
3.设立传染病隔离场所和应急备用教室,标明应急路线和通道,储备必要的消毒药械和个人防护用品。
4.学生、教职员工学习和生活场所要定时通风换气,落实定期预防性消毒措施。
5.重视信息的收集。要与市、区疾控中心建立联系,密切关注周围地区的公共卫生事件的情报,以便做好预防工作。
(二)突发事件的报告
1. 疫情报告人
学校校长是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第一责任人。卫生老师为疫情报告人,班主任为疫情义务报告人,学校一旦发生疑似传染病疫情,疫情报告人应按要求进行报告。
2. 报告内容及时限
在同一宿舍或者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卫生老师应当立即开展排查,属实后立即执行报告程序;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卫生老师应当立即执行报告程序;当学校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卫生老师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发生地点、时间、主要症状、发病人数、姓名、年龄、性别、涉及班级、可能原因、采取措施等。
3. 报告方式
当出现符合上述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卫生老师应当立即以电话、传真等方式向属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或)区疾控中心报告,同时向区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三)协助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与采样
按照不同传染病疫情发生情况,学校组织人员配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疾控中心进行现场流行病学调查与处置。迅速掌握发病人数、主要症状体征、病例班级分布情况,立即隔离病人及密切接触者,提供学校各班级人数、楼层分布、教职工人数等学校信息,协助卫生部门开展病例、食品、水、物体表面等样品采集。
(四)加强病例监测
严格执行晨检、巡检制度,做好每日发病和复课情况登记、统计和报告,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每日上午9时将前一日发病情况报告所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或)区疾控中心。在医学观察期间,每日进行症状监测,如发现可疑病例,立即劝阻离校去医院就诊或回家休息,及时隔离传染源。严格掌握患者隔离期限,在隔离期满并取得医疗机构出具的返课证明后,经卫生老师确认方可复课。
(五)落实消毒隔离措施
根据不同传染病相关消毒隔离要求,落实病例班级及食堂、厕所、走廊、公用教室等公共场所及公共用品的消毒,根据疫情情况和卫生部门建议,采取停止集体性活动、停止使用公用教室、关班(校)等措施,控制疫情蔓延。
(六)开展健康教育与应急接种
在疫情控制期间,加强风险沟通和健康教育工作,采取专栏、广播、张贴或发放宣传资料、家长会等形式,对患者、家长和全校师生进行特定传染病预防知识宣传,适时开展家长的沟通,稳定学生和家长情绪。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动员学生及家长配合开展应急接种工作。
七、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
以下分级标准根据《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中的标准界定。
(一)传染病
1.一般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一般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一级应急响应。
1) 启动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系统内的疫情通报。 2) 学校内如尚无疫情发生,可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但对集体活动要进行控制。
3) 传染病流行时要加强对发热病人的追踪管理;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教室、图书馆、食堂等场所必须加强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肠道传染病流期间,对厕所、粪便、食堂及饮用水应加强消毒,并加强除“四害”工作。
4) 严格执行出入校门管理制度。
2.重大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重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二级应急响应。除对接触者实施控制外,全校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在第一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 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印发宣传资料,在校园张贴宣传标语和宣传画,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外出和进入公式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2) 对全体师生每日定时测量体温,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3) 对重大传染病的密切接触者,学校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
4) 加大进出校门的管理力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
5) 学校根据情况,及时向师生通报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3.特大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特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三级应急响应。在一、二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 实行封闭式校园管理,住校学生不得离开学校,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2) 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员的流动情况,教职工外出必须向所在部门请假。外出学生和去疫区的人员返校后,必须进行医学观察。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及时查明原因。发现异常者劝其及时就医或在家医学观察,暂停上学或上班。
3) 避免人群的聚集和流动。不得组织师生参加大型集体活动,调整大型活动和会议的时间;学校不得安排教师外出参加教研与学术活动;学生的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等活动应暂缓进行;暂停成人教育和业余培训等教学活动。
4) 对教室、实验室、食堂、图书馆、厕所等场所在使用期间每日进行消毒,通风换气。
5) 学校每日公布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4.校内疫情
校内若出现重大传染病疫情,应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同时要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开展以下工作:
1) 要根据出现传染病的种类和病人的活动范围,相应的调整教学方式。出现一例传染病非典、鼠疫、肺炭疽、甲流、手足口的疑似病例,可对该班级暂时避免集中上课;出现一例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或两例以上的病例,学校在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可对该班及相关班级实行停课;如出现两例及以上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及校内续发病例,可视情况扩大停课范围。若需全校停课,须报市政府批准。
2) 如学校停课放假,学校领导和教师要坚守岗位,加强与学生和家长的联系。
3) 尊重和满足师生的知情权,主动、及时、准确的地公布疫情及防治的信息。对师生进行正确的引导,消除不必要的恐惧心理和紧张情绪,维护校园稳定。
(二)食物中毒
及时掌握学生健康状况,一旦发生校内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时,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应做好下列工作:
1.立即停止食品加工出售活动,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当地卫生、教育和公安等部门;
2.立即将发病师生送往医院,并协助医疗机构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待确认后交给卫生部门处理;
4.积极配合卫生、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并按其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落实卫生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维持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6.配合卫生部门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三)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事件
1.迅速报告卫生部门、教育主管部门,请求派遣专业人员进校,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查明事件原因。
2.及时将受害师生送医院接受救治。
3.尽快采取各项措施,消除危害,制止事态的发展。
4.总结经验教训,查漏补缺,杜绝隐患。必要时对事故和损害的责任人追究责任。
八、保障措施
(一)组织机构保障
学校成立突发公共事件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日常预防与控制工作。
(二)人力资源保障
学校应按《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要求配齐卫生技术人员。卫生技术人员应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定期接受卫生部门组织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知识、技能的培训和演练,熟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与控制知识,具有处理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
(三)财力和物资保障
学校应安排必要的经费预算,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提供合理而充足的资金保障和物资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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