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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体育特长生招生工作办法
晋元高级中学附属学校 2017.02.28 ?次阅读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体育局关于2006年本市普通高中学校招收体育特长生工作的意见》(沪教委体〔2006〕3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体育局关于做好2010年上海市普通高中招收体育特长生工作补充通知》(沪教委体〔2010〕25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7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17〕2号)和《2006年普陀区体育特长生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普教办[2006]3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体教结合工作发展要求,特制定晋元附校2017年体育特长生招生工作办法。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骆奇
副组长:杨戈 汤伟
组员:朱晓艳 贾宁 金珍 邢企衡
二、招生原则
1、招生工作本着公正、公平、公开和优胜劣汰的原则,选拔一定数量的体育类特长生,以提高本校的竞技水平,充实作为体育特色学校的运动员队伍。
2、根据上海市教委、上海市体育局、普陀区教育局、普陀区体育局下达的特招项目及人数招生,不突破、不转项,名额可空缺。
3、根据申请特招学生情况组织专项测试并进行综合评议,公开选拔。
4、按照市教委、市体育局共同认可的专项体育竞赛成绩和专项测试成绩,综合学生的品德行为和表现,择优录取的原则,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拟录取名单。
三、招生项目
羽毛球 游泳 武术 乒乓
四、招生人数
全年级招生总人数的2%,5人。
五、招生对象
1、符合义务教育阶段在沪就读初中条件,愿意在初中阶段继续参加业余训练的本区小学应届毕业生。
2、符合上述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方可获得体育特长生报名资格:
(1)在相应学段获得市教委、市体育局认可的市级以上正式比赛集体项目前8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8名的学生;
(2)在相应学段获得区教育局、体育局近两年举办的区级正式比赛集体项目前2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2名的学生;
(3)经区体教结合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审核小组测试认定的确有培养前途的少数体育苗子。
六、招生日程安排
1、3月1日前,制订体育特长生招生办法,递交基础教育科。
2、3月15日,学校体育特长生招生办法经基础教育科审核通过后,通过校园网向社会公示。(http://www.jyzxfx.pte.sh.cn)
3、3月24日前,开展推荐、自荐。被推荐或自荐的学生到就读学校领取《2017年普陀区体育特长生推荐自荐表》(见附件1),一人一表(一式4份),如实填写,由就读学校审核并加盖公章后,按照项目对口的原则统一送至招生学校。
4、3月31日(周五),下午14点进行专项测试。测试内容,羽毛球:与专业运动员对抗测试;武术:自选套路展示;游泳:岸上泳姿展示及相关技能测试;乒乓:与专业运动员对抗测试。
(1)测试时需携带:学生《上海市学生成长记录手册》(五年级)原件及复印件(经核对后,原件返还);根据区教育局规定的小学毕业生所需的一切材料;学生近期免冠一吋报名照四张;各种等级证书、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经核对后,原件返还)。
(2)招生测试地点:晋元高级中学附属学校(真金路512号)。
(3)联系人:朱晓艳
(4)咨询热线:66099304-8034
5、4月5日前,学校上报拟录取名单。招生学校将拟录取的体育特长生的推荐自荐表(一式4份)、相关证书复印件(1份)报基础教育科。
6、4月17日前,区级审核。区体教结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审核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专项测试。
7、4月18日,公示拟录取名单。经区级审核认定的拟录取的体育特长生名单在普陀教育网和普陀区体育局网站公示,其就读学校、招生学校根据普陀教育网公示情况予以校内公示。未经集中公示的体育特长生,招生学校一律不得以体育特长生的途径录取。
8、4月21日,完成区义务教育阶段体育特长生招生工作。
晋元高级中学附属学校
2017年3月
附件1:
2017年普陀区体育特长生推荐自荐表
学生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毕业生登记号 (照片)
毕业学校 训练单位 训练项目/小项
家庭住址/邮编/电话 / /
户籍地址 户籍类别 本区( )/外区( )/外省市( )
推(自)荐升学理由 最近一次
文化考试成绩 语 数 英 总分
最近一次体质监测总评等级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曾获最佳运动成绩(比赛全称、日期;获奖名次与成绩;需附比赛秩序册、成绩册复印件):

体育
运动
简历 起止时间 训练单位 带训教练 训练单位证明人




诚 信 书 我承诺认真、负责、真实地填写表。如填写内容与事实不符,后果自负,愿接受上级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的处理。同时努力做到:
1、做一名思想品德良好、文化成绩合格、运动成绩优秀的学生运动员。
2、不以任何理由自行缺席或终止运动训练和比赛。

学生: 父亲: 母亲: 2017年 月 日
带训教练员意见 (请填写推荐意见)

 

 

教练员签字: 2017年 月 日 带训所在单位意见
经审核,教练员所证明与推荐的学生情况属实,同意上报。


主管领导(签字):
(盖公章) 2017年 月 日
就读学校意见 该同学系我校学生,学习和日常训练情况正常、文化考试成绩和运动成绩属实,同意推荐。

校长签字:
(公章)
2017年 月 日 招生学校意见 同意根据市教委规定的标准与要求接收。

 

校长签字:
(公章)
2017年 月 日
主管部门意见
区体育局

 

负责人签名:
(公章)
2017年 月 日 主管部门意见
区教育局

 

负责人签名:
(公章)
2017年 月 日
此表一式四份,就读学校、招生学校、区体育局、区教育局各留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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