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校园管理,维护校园治安秩序,保障师生员工的安全,保证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保障制度
1、建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安全工作。
2、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确保安全工作落实到人,每学期要签订各类安全责任书。
3、每学期对安全工作有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4、定期排查不安全隐患。
二、思想上安全教育制度。
1、坚持开展安全文明法制常识宣传教育,增强学生的自我防范能力。
2、学校开展任何活动,安全工作都要摆在首位,针对活动特点,向学生提出要求和注意事项。
3、每周的班会中渗透思想安全教育内容。
4、每学期定时聘请校外治安员来我校作一次安全文明或法制教育报告。
5、每月出一期安全法制教育黑板报。
6、特别要加强假期中安全教育,消灭事故隐患。
7、大力开展安全文明工作的争优创先活动,对有突出成绩的班级和个人,每学年进行一次表彰。
三、门卫安全制度
1、严守校门,严禁闲人自由进出校园,不得无故脱离岗位。
2、注意观察进出校园人员情况,严禁学生课间出校门。
3、及时关锁教学楼及大门,经常巡视校园,确保校内财产安全。
4、如发现安全隐患及发生意外情况,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和联系。
5、节假日和放学后不准本校教师之外的一切人员进入校园。
四、值班保卫制度。
1、值班员必须遵守我校规定的值班时间,不迟到,不早退。
2、值班员应认真负责,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
3、值班员要对学校进行巡逻,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处理。
4、值班员要认真填写值班日志,不得有误。
五、课堂上安全管理制度
1、每堂课的科任教师是当堂课的安全第一责任人。
2、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准把学生赶出教室。
3、规范课堂教学行为,检查教学设备设施。
4、严禁迟进课堂或擅自脱离课堂。
5、班主任如发现学生无故不上课,应在第一时间内通知学生家长。
六、课间安全管理制度
1、各年级分管中层必须加强课间巡视工作。
2、严禁学生哄抢进出校门、上下楼梯。
3、禁止课间追逐打闹,禁做危险游戏,杜绝不安全因素。
4、未经允许,学生不准动用带电的教学设备。
5、上学期间,禁止教师责令学生回家及学生私自离校,严禁学生翻越围墙进出校园。
6、禁止在校园内乱扔纸屑、烟蒂,不准随地吐痰,要讲究卫生,杜绝传染病的流行与蔓延。
7、体育活动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做危险活动,教师要注意保护,必须加强运动技术指导。
七、集体活动安全制度
1、学校举行大型校内外活动,要事先制定安全预案,有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
2、班级举行校外教育教学活动,必须得到校长审批同意。
3、开展大扫除、义务劳动等活动时,班主任必须在场参与,布置学生力所能及的工作。
4、学校举行远距离或重大师生活动,必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报批。
八、饮水、用电安全制度
1、保证水源安全卫生,每月一次给饮水设备清洗、流毒。
2、教育学生有秩序地饮水。
3、对学生进行用电安全常识教育,不准随意触摸电源和线头等。
4、班内要指定专人开关电源。
5、教师在使用电器前必须检查电源、线头等。
九、消防安全制度。
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用电用水安全,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并做好防盗、防爆、防火、防毒工作。
2、禁止学生携带烟花、爆竹、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进校,不能从事与火有关的游戏活动。
3、严禁学生在校园内燃放烟花、爆竹,节假日燃放时,一定要有大人看护、指导、正确燃放。
4、禁止在校园内违章使用电器。
5、教育学生在发生火灾时,采取科学的自救措施。
十、设备设施检查制度
1、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 学校值月、值日领导要每天检查设备设施情况。
3、全体教职工要关注身边的安全隐患,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
4、总务人员要及时维修、维护学校设施设备。
十一、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1、实验室必须实行科学管理,各种实验器具、物品必须分类摆放。
2、任课教师要熟悉各种教学仪器、药品性能。做好仪器、药品的保管使用等工作,确保师生安全。
3、在实验前,教师必须要根据实验特点向学生提出要求和注意事项。
4、要求学生在实验室内遵守纪律,听从指挥,不乱动危险物品。
5、教育学生在实验时安全使用液化气及家用电器、照明用电等。
十二、安全工作、信息报送制度。
1、发生传染病疫情及时向卫生部门汇报,减少传染范围。
2、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及时拨打120请求援助,并向上级部门汇报。
3、发生重大刑事案件及时拨打110,同时汇报主管部门及公安局。
4、发生火灾时及时拨打119,同时汇报上级部门。
5、值班员发现可疑情况及时向总务主任和分管校长汇报。
十三、突发灾害安全防护工作制度
1、 学校应在各类灾害发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预测工作,化被动为主动,实行全员监控。
2、在遭遇不可预见的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有序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3、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传授遇灾后的自救、互救办法,每学期看站1-2次防灾演习,培养学生的自救能力。
4、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5、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6、实行全员参与安全工作制度,不得回避安全工作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