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元高级中学助学金实施办法
为了激励学生全面发展,勤奋学习,学校每年将根据实际情况拨款资助学习勤奋、家境清贫的学生,特制定助学金实施办法。
助学金申请条件:
1、认真执行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并遵守晋元中学规章制度,学习成绩优良,品德良好。
2、注意勤俭节约,家庭收入较低,已经申请并同意减免学费的。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在规定期限内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年级组初评后,再经校评审组评定。获助学金的名额视校内具体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而定。
助学金一学年评定一次,根据申请学生的条件将评出一等助学金、二等助学金、三等助学金,一等助学金金额为500元,二等助学金金额为400元,三等助学金金额为300元,助学金分两次发放,每学期一次。
注:助学金和奖学金可重复评定。
晋元高级中学学生申请减免学杂费办法
晋元寄宿制高级中学按国家收费标准收取学杂费。为解决特殊困难学生入学难的问题,学校拟订学生申请减免学杂费办法如下:
1、学生确有特殊困难,无法交纳或全部交纳学杂费者,须有学生向教导处领取“学杂费减免申请表”,由学校讨论决定减免事项。
2、学生学杂费减免分全免、半免、免去1/3三等,具体视调查结果而定。
3、在受行政警告以上处分(含警告)者不享受减免学杂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