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会计结算服务中心 2011.10.26 ?次阅读
1、 会计人员应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财务制度、会计制度,熟悉有关的财经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守职业道德,树立良好的职业品质、严谨的工作作风,严守工作纪律,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努力钻研本职业务,使自己的知识和技能能够适应工作的要求。
2、 按规定日程安排时间,与学校出纳交接原始凭证等会计资料,认真复核凭证张数与收支合计金额,在记账会计栏签章,严格做好凭证交接签收手续。
3、 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审核原始凭证,并以审核后准确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
4、 按规定打印和装订记账凭证、帐薄;编报各类会计报表,定期(每月至少一次)向学校领导反映和分析财务状况,提供财务信息。
5、 每年做好代理记账学校的会计档案的装订、保管、立卷和移交工作。全年终了4个月(即下年度4月30日)编号、编目录、造清册,将全年会计档案移交学校。
6、 学期结束时认真审核代理记账学校的学生代办费结算清单,保证学生代办费结算清单的金额与结算中心“代管账款”账面的金额一致,不够部分不能向学生补收,由学校公用经费支付,做到“多退少不补”,书簿费、代办项目账面余额为零。
7、 每月与学校核对基本情况,各项财产物资的增减变动和结存情况,做到帐帐相符,帐证相符,帐实相符。
8、 做好代理记账学校收据请购、领用、登记、销号、归档工作。
9、 编制代理记账学校年度预算收支报告,包括年初预算、调整预算、年终决算和下一年度部门预算。
10、 年终做好财务决算和财务分析工作,编报各类年终决算财务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