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会计结算服务中心 2008.05.05 ?次阅读
组织机构名称:上海市普陀区学校会计结算服务中心
学校会计结算服务中心现有在编在岗职工58人,(其中女职工49人)退休人员3人。
学校会计结算服务中心的基本工作职责:
一、接受区教育局委托,协助教育局有关职能部门,承担本区教育系统学校财务日常管理工作,指导、监督代理学校的财务会计工作。
二、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三、指导学校经济业务活动在学校校长领导下有序进行,由会计结算服务中心统一管理,实行集中核算管理。
四、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公有资产管理,防止公有资金流失;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