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校园管理制度
为加强校园文明建设,创造优良的学习环境,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落实《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特制定本条例。
一、 自尊自爱,注重仪表:
1、维护国家荣誉。尊重国旗、国徽,在校举行升国旗仪式时,要肃立、脱帽、行注目礼、唱国歌。降国旗仪式时要面向国旗方面肃立、脱帽、行注目礼。学生若有违反,情节轻微者,给予班内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由政教处批评教育直至校纪处分。
2、穿戴整洁、朴素大方。头发干净整齐,不留怪发,不烫发、染发。不佩戴首饰、不携带传呼机等通讯工具。学生若有违反,给予班内批评教育处理,并责令其整改。情节严重者,由政教处批评教育直至校纪处分。
3、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有违反以上行为,给予班内批评教育处理。情节严重者,由政教处批评教育直至校纪处分。
4、举止文明。不打架吗人、说脏话。不参加封建迷信活动。情节轻微者,给予班内批评教育或按班规处罚。若出现校内打架,则由政教处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给予校纪处分。伤人者,责令赔偿医疗费用。在校内外聚众系本校学生、斗殴,一般参与者给予警告处分,为首者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纠集校外人员在校内外斗殴者,系本校学生,给予记过以上处分。属校外人员由校负责移交派出所处理。致人伤损者,责令负担一切医疗费用。
5、情趣健康。严禁出入游戏机房、电脑房,学生若有违反规定,视情节给予教育处理。
6、爱惜名誉,拾金不昧,不受利诱,不失人格。违反以上行为,由政教处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给予警告处分。
二、 学生进出校:
1、学生到校上课,必须带齐必要的课业用品。若有违反给予班内批评教育。
2、学生进校提倡穿校服,戴红领巾、队标志,团员应佩戴团徽,学生有不遵守以上行为者,给予班内批评教育。
3、学生自行车停放在规定位置,校内不准骑车。学生有不遵守以上行为者,给予班内批评教育。
4、本校学生未经同意不能约同校外人员进校。若有违反,由政教处负责批评教育。
5、学生在课间不准出校门,如有特殊情况应凭班主任或其他任课教师的批条方可出校。如若学生在门卫的劝说下,强行出校门,政教处负责批评教育。
6、学生上午进校时间7:20,不得擅自提前进校,也不应提早在校门口聚集。若有违反,给予班内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由政教处批评教育。
三、 学生上下课:
1、学生上课应自觉遵规守纪,勤奋学习。上课不得看无关的书籍,不得讲闲话,不得影响课堂教学秩序。
2、上体育课时,一律要脱外衣,穿运动服和运动鞋,不准携带尖硬物品。
3、认真做好广播操和眼保健操,不得无故缺席。
4、学生应积极参加课外活动和第二课堂活动。
5、学生应认真、独立、按时完成作业。
6、学生在课间应养成文明休息的良好习惯。校园内不准开展影响正常教学秩序,易伤害他人和损坏公物的活动。
7、学生应保持校园公共卫生和个人卫生,认真做好值日生、大扫除,垃圾送到指定处。
学生若有违反以上7条中的任一点,给予班内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由政教处教育处理。
8、学生参加考试与测验要严格遵守《考场规则》。如有违反者,由政教处批评教育直至给予警告处分。
四、 学生考勤:
1、学生必须准时到校参加学校规定的一切活动,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和旷课。
2、学生因病、因事不能来校上课或参加活动,须经家长或医生出具请假条,经有关老师批准方才有效。如有特殊情况,未能事先请假,必须在三天内办理补假手续。
3、学生请假一天内由班主任批准,请假二天以上须经政教处批准,教务处备案,超过一个月的由校长室批准学生若有违反以上3条中的任一点,情节轻微者,给予班内批评教育,情节严重,一学期累计旷课3天以上者,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等处分。
五、 品德评定:
1、学生品德操行等级以《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为依据。班主任在征求学生和任课教师意见基础上评定。
2、品德操行每学期评定一次。评定等级分优、良、及格、不及格四个等级。各等级评定后应通知家长,并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3、品德优秀者方可参加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
六、 奖励
1、三好学生每学期评定一次,先进集体、优秀学生干部每学年评定一次。
2、对事迹突出的好人好事,将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原则,分别通报表扬、授予荣誉称号等。
七、 其它:
(一) 学生违纪处罚类型
1、 班内批评教育
2、 政教处批评教育
行政处分:分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五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