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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普陀区回民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回民小学 2015.11.08 ?次阅读

2015年普陀区回民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5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
[2015]10号)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我校一年级新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办普陀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出发点,深化招生制度改革,健全我校新生招生工作的管理体制、工作规范和运行机制,使招生工作有利于小学课程和学业评价制度改革,有利于素质教育的推进,有利于构建面向每一位适龄儿童的基础教育服务体系,切实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招生”的原则,切实增强“依法行政、依法治校”的观念,加强基础教育的办学管理,规范义务教育阶段的办学行为。
2、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
3、坚持信息公开,进一步健全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公示制度、诚信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
三、招生办法
1、我校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免试就近招收学生(招生范围附后)。
2、2015年小学招生入学对象为:2008年9月1日-2009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儿童。4月11日-4月30日,在园适龄儿童家长可在幼儿园登记入学信息,获取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未入园适龄儿童家长可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定地点登记孩子入学信息,获取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在进行入学信息登记时,家长应明确作出在户籍地就读或居住地就读的选择结
果。
3、根据《2015年普陀区试行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居住地登记入学实施方案》,2015年本区将全面试行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可凭《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在居住地登记入学,我校结合实际,以“户籍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和“统筹安排”相结合为原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按照本区户籍、非本区户籍的顺序统筹安排“人
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4、本辖区内凡符合《普陀区教育局关于2015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普教基〔2015〕9号)规定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须提供适龄儿童持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者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满3年(从首次发证日起至2015年7月30日),且连续2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15年7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由父母带领适龄儿童,携带上述有效证件、《入学信息登记表》、户口簿、《房地产权证》、预防接种证等证件,向学校提出入学申请,由学校进行验证,并依据学校资源情况,按《2015
年普陀区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的入学条件及程序》的有关规定执行。
5、我校从2015年开始执行“五年一孩”的招生政策,对口入学范围的适龄儿童每户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
6、除以上情况的适龄儿童入学条件,均参照普教基2015(9)号文件精神。
四、工作方法
1、认真学习《普陀区教育局关于2015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普教基〔2015〕9号)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明确招生工作的重要性和意义,了解招生工作的相关政策,确保2015年小学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2、学校成立2015年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招生工作,并制定本校招生方案。组长:董群、组员:马琦、沈巍、胡赛金、周云璐。
3、学校根据教育局的要求,将本校的校舍条件、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师资配置等相关办学条件及招生计划等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上网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
4、根据市教委的相关规定以及我校的实际情况,我校原则上班级学额数控制在35人左右。
五、具体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1、3月底,完成新生摸底工作,做好学生信息整理工作。
2、3月10日前,完成我校招生各类相关信息,上传至区基础教育科
3、4月11—30日,在幼儿园就读大班的小学适龄儿童,进行网上入学信息登记。
4、4月18—19日,不在幼儿园就读的小学适龄儿童,到指定地点进行网上入学信息登记。
5、4月30日,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小学招生对象统计日。
6、5月16—17日,补办或更正信息的适龄儿童,到指定地点进行网上入学信息登记。
7、5月23、24日,小学报名日。
8、6月28日,补办或更正信息的适龄儿童,到指定地点进行网上入学信息登记并报名。
9、6月30日,报名截止日。
10、8月15日前,学校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 。
六、管理措施
1、以“办普陀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深入细致的做好各项工作,建立公开透明的工作制度,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确保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2、认真做好招生政策的宣传工作、来电来访接待工作,按政策处理好招生工作中的问题。
3、学校严格执行各项招生政策,按统一工作日程执行方案,并积极向社会、学生及家长宣传相关的招生政策和规定,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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