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附属外国语实验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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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班就读申请
华外实验 2011.10.31 ?次阅读


• 事项名称:随班就读申请;
• 申办主体:适龄儿童的监护人;
• 申办条件:中度(轻度)智力障碍、视力障碍、听力障碍等残障儿童;
• 所需材料:1.残联部门指定的残疾鉴定医疗机构的鉴定结论
2.残障儿童的监护人提出的书面申请报告;
• 办理机构:就近入学对口学校或已就读学校;
• 申办时间:一般为每年四、五月份;
• 办理程序:1.残障儿童到指定的残疾鉴定医疗机构进行鉴定
2.监护人根据残障鉴定结论带好相关材料向学校提出申请
3.学校将学生情况、家长申请及学校拟办意见上报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
4.学校将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的审核结果反馈给家长;
• 办理期限:一般六月三十日截止;
• 政策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2.上海市教委关于加强特殊教育和随班就读工作的相关文件;
• 其他相关说明:1.随班就读对象的确定应严格执行残疾标准(参照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残疾标准》),必须根据残联部门指定的残疾鉴定医疗机构的鉴定结论
2.随班就读一般从小学三年级开始申请
3.随班就读学生一般两年进行一次复测,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专家对复测结果进行审核,如果学生的残障情况有所好转已不符合残疾标准,将视为普通学生,不再确定其随班就读学生的学籍,如果学生的残障情况仍然符合残疾标准,将继续视为随班就读学生,保留随班就读学籍,学校会将结果反馈给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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