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指导思想
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奋发向上,成绩优秀,并在学生中树立典型,特设学生奖学金,并制定颁发条例。
二、 评选条件
年级组学习成绩名列前茅(其中考试40%,期末考试60%)
三、 评选方法
每学期结束评比,主要以成绩为主。
1、 年级组长统计上报教导处
2、 教导处核实上报校长室
3、 校长室讨论通过决定。
四、 名额分配
各年级学生总数的3% ,一等奖只设1名,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
五:奖励办法
1、 结业典礼上进行表彰
2、 一次性奖金发放
中学部:一等奖200元,二等奖150元,三等奖100元
小学部:一等奖100元,二等奖70元,三等奖50元
2008年9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