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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雄学校关于评选表彰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队长、
优秀少先队集体、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方案
华外实验 2010.11.03 ?次阅读

 
一、评选表彰的对象:
1、小学三年级至初中三年级的少先队员、少先队队长和少先队集体。
2、初中二年级至三年级的共青团员、共青团干部。
二、评选表彰的名称:
1、优秀少先队员:分市、区、校三级。
2、优秀少先队队长:分市、区、校三级。队长包括大、中、小队长。
3、优秀少先队集体:分市、区、校三级。集体包括大队、中队、小队。
4、优秀共青团员:分市、区、校三级。
5、优秀共青团干部:分市、区、校三级。团干部包括团委委员、团支部书记、团支部委员。
三、评选表彰的名额:
1、市级优秀个人占队员和团员总数的万分之六。市级优秀集体占学校中队总数的百分之一。
2、 区级优秀个人占队员和团员总数的千分之五。区级优秀集体占学校中队总数的百分之五。
a) 校级优秀个人占队员和团员总数的百分之四。
b) 市、区、校级优秀个人中应届毕业生人数不得超过表彰总数的百分之五十。
c) 初中三年级优秀个人的评选表彰纳入各级三好学生评选表彰序列,同时授予三好学生称号,享受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所规定的政策待遇。
四、评选表彰的条件:
(一)、优秀个人评选条件:
1、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模范遵守《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在雏鹰争章;雏鹰假日小队;志愿者服务;大、中队建设工作等各项活动中成绩突出。
2、能以主人翁精神积极参加少先队和共青团的各项活动,热心为集体服务,具有自主自动的工作能力,认真完成团队组织交给的任务,为团队的建设出力献策。
3、有民主团结的作风,以身作则,是非分明,在团队员中起表率作用。
4、学习成绩优良,且具有尊师守纪、友爱同学、乐于助人、艰苦朴素、诚实勇敢等方面的优良品德。
5、 具有意志坚强、不怕挫折、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等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
6、勇于创新、乐于奉献,在某一方面取得突出成绩,为学校、区、市增光添彩。
(二)、优秀集体评选条件:
1、组织好:少先队的基本知识教育普及、经常,有具体、形象的共同目标和奋发向上的精神面貌,有健康快乐的集体氛围和自觉的纪律,有团结友爱的伙伴关系。
2、工作好:中、小队有自主自理的自动能力,老师在与不在一个样。中、小队委员会团结合作,能充分发挥管理及模范带头作用。中队辅导员认真负责,民主辅导。
3、活动好:小队优化组建,有经常、快乐的中小队活动,在大队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在各级各类评比中获得奖励。
4、阵地好:建立健全中小队小家务、小事业和教育阵地,队员有自己为集体服务的岗位,并能经常发挥作用。
5、 制度好:建立健全各项工作与活动制度,并出色执行。
注:曾经获得校级优秀集体和优秀个人的荣誉称号优先推荐参与市、区级优秀集体和个人的评选。
五、评选表彰的要求:
1、先进的评选应体现培养目标和教育思想。学校应该把评选工作纳入学校的目标管理和主题教育活动之中,由校长负责,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和团队具体实施。
2、评选工作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及评选程序进行,要坚决防止和纠正违纪现象。
3、评选推荐以中队为单位,充分发挥中队辅导员的指导作用和充分尊重团、队员的民主权利。采取自下而上推荐,中队、大队委员会讨论通过,学校行政会议审定的程序。推荐结果应张榜公布征求广大师生的意见,然后逐级上报,待批准后再张榜公布正式表彰名单。
六、评选表彰的程序安排
3月3日——10日 班主任会议动员,各年级组、各中队申报优秀个人、优秀集体情况排摸,想申报的集体和个人的事迹材料上交。
3月17日 校评选方案下发,各中队按照评选要求,评选1—2人优秀个人,名单上报年级组。要参与评选区优秀中队和区优秀小队的申报事迹材料上交校团队。
3月19日 年级组确定优秀个人名单,上报校团队。小学部3、4年级组1名,5年级组1名,六、七年级组1名,八年级组1名,九年级组2名。
3月20日 学校行政会讨论
3月28日 区级初三优秀个人公开评审会
4月1日——4月7日 候选名单校内公示,市、区级集体和个人事迹申报表填写上交。
每年“六一”,市、区、校分别召开表彰大会,向优秀个人、优秀集体颁发获奖证书。优秀个人先进事迹登记表归入本人档案,优秀集体先进事迹登记表归入中队辅导员本人业务档案,作为评先进、晋级等的参考。


上海市普雄学校团队
2008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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