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请病假制度:学生生病需请病假时,应由家长尽早主动与班主任取得联系告知情况(在早晨8:00之前),并在事后将医院开具的病假单交给班主任;如学生病假超过3天者,除递交病假单外需另附医院病历卡或家长书面病情说明。
2. 请事假制度:学生需请事假的,应由家长至少提前1天与班主任取得联系告知情况,并递交事假条给班主任。
3. 学生如发生非正常缺席(即无事假、病假情况但无故缺席者;中途擅自离校者)情况的,学校按其所缺课时数作旷课处理,并按照《普雄学校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给与违纪备案处理或相应的纪律处分。
上海市普雄学校
2008年9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