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对普通高中学生实施“两免一补”资助政策的通知》及普陀区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针对困难学生开展帮困助学的补助方案。
一、 帮困助学范围:
1、 持有街道居委发放的助学券的学生
2、 经班级推荐、年级组审核通过的品学兼优的家庭困难学生
二、 帮困助学标准:
1、 初中、小学“一免一补”: 持有街道居委发放的助学券的学生可免课外活动费100元,生活费小学每月121元,按4.5月计算544.5元;中学每月132元,按4.5月计算594元。
2、 持有街道居委发放的助学券的学生可在校享受免费午餐,不发放现金。
三、 帮困助学办法:
1、 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将助学券交到学校,学校及时收齐并进行汇总造册,上报区教育局有关部门。
2、 对交来助学券的学生,若已收取了“一免一补”费用要及时退回学生家长,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3、 学校每学期组织持有街道居委发放的助学券的学生和经班级推荐、年级组审核通过的品学兼优的家庭困难学生进行一次大型帮困助学活动,帮困助学资金专款专用。
4、 对于家庭突发变故需要帮困补助的学生,经学校审核通过后,给予一定的帮困补助。
上海市普雄学校
2010年2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