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法》、《上海市中小学生生命教育指导纲要》等校园安全管理的相关法规,全面落实学校安全责任制,健全学校内部安全管理的工作制度,细化岗位要求,把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到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每个岗位、时段和环节,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一、校长(法人代表、第一责任人)
1、提出创建安全文明校园新理念,制定创建安全文明校园的规划,全面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将校园安全工作纳入学校整体规划之中,与区教育局签定《安全责任书》,与学校辖区内的白玉公安派出所签订《企事业单位治安协议书》。
2、构建学校安全保障体系,建立健全学校预警制度,全面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制定并落实安全工作规章制度、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以及学校各项应急预案,保证学校安全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3、学校一旦发生重大事件,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担任主要处置工作,并按信息传递制度在第一时间向上级有关领导部门汇报。
4、建立安全文明校园领导小组,履行学校安全文明校园领导小组组长职责,定期召开会议,与各部门以及教职员工签订安全责任书。
5、代表学校协调与周边有关部门(派出所、交警中队、街道社区、城市监查、文化监查等)关系,建立工作机制,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
二、安全工作分管领导(工会主席)
1、担任学校安全文明校园工作小组组长,协助校长全权负责校园安全的具体工作。定期召开工作小组会议,传达相关部门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政策法规、会议精神,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以及教职员工在学校安全文明工作中的奖惩措施,落实“一岗双职”的岗位要求;检查学校安全制度和安全岗位职责的执行情况,检查和排除各种隐患,确保安全工作的有序开展。建立好全校教职工的安全应急网络。
2、在学校党支部的领导下,发挥工会组织在校园安全文明工作中的监督作用。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做好教职工政治思想工作;积极关爱教职员工及其家属,对家庭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及时进行家访慰问,维护学校和谐稳定大局;掌握校内的不稳定因素、人员情况,做好记录、访谈及上报工作。
3、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校园的设施设备以及安全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提出改进或落实检查后的工作,并视实际情况向上级领导提出书面(申请)报告。
4、负责学校护卫队、红十字队的组建和领导工作,组织安排好校园应急预案的演练工作。建立好全校教职工的安全应急网络。抓好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安排节假日的值班工作。
5、督促学校档案室做好安全工作材料的归档工作。
三、教导主任、政教主任、总务主任
(一)教导主任
1、贯彻教育部《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和《上海市中小学生生命教育指导纲要》,落实学科教学中安全教育内容的渗透。负责教学日常安全巡视、信息传递、教学事故预案以及专任教师、实验员、网管员等岗位安全职责等制度的制定,并执行责任签约制度。
2、督促全校教师严格遵守教学常规,特别是认真落实体育、计算机、劳动技术、自然常识等课程的教学常规,防止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负责学生体检、体育加试、劳动技术测试、社会实践等中的安全教育工作。
3、指导检查督促卫生室做好各项医疗卫生安全工作。
4、负责学校化学等危险用品保管员的安全培训,并对教学事故的预案进行实施和演练。
(二)政教主任
1、贯彻《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和《上海市中小学生生命教育指导纲要》,开展安全文明教育工作,积极参与安全文明宣传活动,结合特殊日子、时事节点开展安全教育活动。
2、制定班主任等岗位安全职责,并执行责任签约制度。制定年级组长的日常值班巡视制度。建立政教主任、年级组长、班主任三级应急安全网,负责全校学生的应急预案的演习。
3、制定有关宣传计划与内容,负责学校“安全教育周”的教育活动,联系校外法制辅导员、交通安全辅导员等到校作各类专题报告,并做好网络安全知识、家庭水电煤安全使用等的专题讲座。带领学生参加好校内外的安全活动;做好学生大型集体活动的预案制定、演练等工作。
4、定期召开班主任会议,开展对学校师生安全方面的案例研究。
5、协调好学校与社区有关安全工作。
(三)总务主任
1、负责后勤人员安全岗位职责的制定与执行。
2、负责学校门卫、食堂、财务室、校园场地、教学大楼、基础设施等安全工作的日常管理与保养维修,发现问题或隐患及时解决。负责学校消防器材、特种设备等的管理、使用、保养、维护、更换工作,并及时做好安全台帐记录。
3、科学合理地布置学校大型活动的场地、器材,协助各部门确保活动安全举行。
4、负责外来务工人口的登记、培训工作;协助校长做好与外来务工人员(如装修人员)的安全签约工作,并做好日常管理。
5、定期检查食堂和小卖部工作人员的卫生、安全状况。
6、完成学校定期检查的安全方面的书面记录。
四、年级组长、班主任
(一)年级组长:
1、落实学校的安全管理制度,担负年级层面的安全工作职责。
2、定期召开年级组有关师生安全的会议。布置学校应急预案中本年级各班主任及任课老师的站位,明确各自分工,做好预案中的各项工作。
3、协调好班主任与任课老师对特殊学生家长的重点关注,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处理好突发事故,维护年级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4、本年级组内如发生安全方面事件,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汇报并协助处理。
(二)班主任(班级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
1、班主任要贯彻《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上海市中小学生命教育指导纲要》,利用班会课、午会课等经常性地开展生命教育和安全教育,将消防、交通、饮食卫生、治安等安全知识贯穿到教学中去,并结合环境、季节、疫情等实际情况,利用广播、板报、班会、知识讲座等形式,对学生进行防盗、防火、防食物中毒、防煤气中毒、防传染病、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台、防汛、防震等多方面的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自身保护能力。
2、引导学生增强自律意识,自觉不进入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场所,使其逐步养成自觉遵守与维护公共场所秩序的习惯;教育学生不参加影响和危害社会安全的活动,增强其社会责任意识;引导学生理解社会安全的重要意义,帮助其初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引导学生了解社会安全类突发事故的危险和危害,遵守各种公共场所活动的安全常识,帮助学生认识与陌生人交往中应当注意的安全问题,使其逐步形成基本的自我保护意识;帮助学生初步学会在事故灾害事件中自我保护和求助、求生的简单技能,教会学生正确使用和拨打110、119、12O电话;引导学生了解学校所在地区和生活环境中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及其危险性;教会学生躲避自然灾害引发危险的简单方法,使其初步掌握在自然灾害发生时的自我保护和求助及逃生的简单技能。
3、每天做好本班学生晨检,统计学生出勤情况,及时了解未来校上课学生的情况,上报教导处;对因病未来校学生做好询问,了解病情,及时向卫生保健老师汇报;一旦发现学生身体不适,立即送至卫生室处理,并与家长联系;一旦发现学生患有传染病,立即启动《传染病控制应急预案》,及时报告,并配合做好消毒隔离工作。
4、每天做好教室的开窗通风和清洁工作。班主任应对本班教室内各类设施的安全状况及时、定期进行检查,如存在安全隐患,及时处理或上报学校有关部门,并提醒学生注意。加强班级财产安全管理,防盗窃、防破坏。
5、班主任应指导、督促学生注意用眼卫生、做好“两操”;要认真负责地组织学生参加各类校内外班级活动,如班队主题会、社会实践、春秋游、卫生劳动等,做好活动前的专项教育,对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做好防范措施,保证活动中的学生不因违纪、操作失误、管理不到位等原因而发生安全事故,在组织学生参加全校性或年级组集会时必须带队并按规定排队缓步上下楼。
6、班主任应了解本班学生在各学科中的表现,协调好学科间的作业量,避免学生因作业量过重而影响身心健康,加强本班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和青春期教育,发现异常情况及时疏导并与家长取得联系(或与专职心理教师联系),防止学生中出现严重的心理问题,杜绝隐性安全问题。班主任对已知的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应当给予适当关注和照顾,并与相关学科教师联系,切实维护学生的合法权利和身心健康。班主任发现有特殊情况的学生(有不良行为的、有心理问题的、有暴力倾向的等),应当进行密切关注,并向上级部门汇报。
7、班主任应对行为偏差、心理偏差的学生做好耐心细致的纠正、疏导工作;对违纪学生,应做好帮教工作,对班级同学出现的突发事件应及时会同政教处老师做好教育处理工作,减少偶发事件,控制学生犯罪率和作案率;对经常迟到、缺席的学生,班主任应及时了解,学生中有半天不来校上课者,班主任要及时弄清原因,配合家长开展教育引导工作;对一些连续无故旷课的学生,应及时上报校有关处室备案;假期中要重点对问题学生进行家访;关心本班在工读学校和家教中心学习的学生。
8、班主任应教育学生不与不良青少年交往,对社会时尚热点进行客观的分析、判断,初步懂得正常的人际交往方式和交往对象;引导学生抵制校园暴力,培养学生控制自己情绪的能力,冷静地分析、妥善地处理同学问或师生间等的不和谐现象。
9、班主任利用学校的绿色网络,培养学生自觉遵守与信息活动相关的各种法律法规,抵制网络上各种不良信息的诱惑,提高自我保护和预防违法犯罪的意识,合理利用网络,学会判断和有效拒绝的技能,避免迷恋网络带来的危害。
10、学生因事出校门,班主任应开具相应出门证明,低年级学生提前离校应由家长到校门口接。
五、教研组长、课任教师
(一)教研组长
1、指导本教研组教师将安全教育融入学科教学中,并组织交流活动,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和《上海市中小学生生命教育指导纲要》。
2、定期召开教师在教学中遇到学生安全应急方面的处理程序会议。
(二)任课老师:
1、将安全教育融入学科教学中,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和《上海市中小学生生命教育指导纲要》,在日常的教育教学活动中,特别是在体育课、电脑课、劳技课、自然常识课等强实践性课的教学过程中,要遵循教学规范,落实安全管理要求,合理预见、积极防范可能发生的风险。
2、校园内或学校周边发生紧急情况时,在场的老师应按照《普雄学校应急预案》的规定履行相应职能,采取相应的救护措施,维护学生安全,促进和谐校园的营造。
3、上课期间学会观察、关爱学生,随时留心课堂中出现的各种异常现象,如有异常须及时按学校有关制度处理并解决;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的,应当及时告诫、制止、教育,并主动与班主任(或学生家长)沟通。
4、教师应当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和工作纪律,关心学生身心健康成长,不得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5、如需到专用教室上课,须将学生整队后带至专用教室,在前往途中要注意学生安全,保持队伍的安静有序,下课后可让学生自行回教室,叮嘱学生注意安全。对必须外出进行校外教学的课,要事先报告学校,未经批准,不得外出。
(三)体育教师:
1、体育教师应认真落实“三课、两操、两活动”的相关要求,每节课应严格按照教学计划上课,教学工作时应穿好运动装及球鞋。
2、课前体育教师必须检查课中应用运动器械安全性。课中准备活动必须做充分,有特殊内容的课还要做好专项性练习,课后做好器材回收工作。
3、上课前,教师应掌握特异体质、特定疾病学生的情况,并按规定做好相应工作;同时检查每位学生是否按规定穿好了服装、鞋子。还要检查学生身上是否有不应该佩带的、可能会带来伤害的坚硬东西,请学生把这些物品放在一旁专用处。
4、体育教师在课中应合理安排运动量,随时教育学生做好安全预防措施,对运动量大、有危险性的项目要加强相应保护措施,并教会学生自我保护能力。
5、课中体育教师不得随意聊天,更不能擅自离岗
6、课中一旦发生伤害事故,及时送卫生室处理。(协助卫生室老师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卫生保健教师要陪同及时上医院)。
六、其他教师
(一)卫生老师:
1、执行学校安全卫生条列;执行预防传染病、食物中毒事件的制度和应急预案。
2、做好学校学生防伤害或疾病事故处理的第一环节,并按信息传递制度做好后续处理。
3、配合教导处、政教处、总务处搞好学校卫生安全工作,上好学生卫生健康教育课;借助学校宣传栏和午会课等,积极做好校园安全、卫生保健和常见病预防等方面知识的宣传,帮助学生了解基本公共卫生和饮食卫生常识,了解重大传染病和食物中毒、生活水污染的知识及基本的预防、急救、处理常识,了解简单的用药安全知识,了解艾滋病的基本常识和预防措施,学习识别毒品的知识和方法,拒绝毒品和烟酒的诱惑,了解和分析影响生命与健康的可能因素,了解青春期常见问题的预防和处理,促使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和健康行为及饮食习惯。
4、不定期抽查食堂和小卖部的工作人员以及学生、教师等的卫生情况,做好平时眼保健操的检查,并作相应记录。
5、如有传染病、食物中毒事件等发生,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汇报并协助处理。
6、建立、健全学生健康档案,做好资料积累工作。掌握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情况,并配合家长等有关方面做好教育保护工作。
7、及时采购药品,妥善保管好药品,经常检查,及时清理过期药品。
(二)心理老师:
1、开设心理课、心理讲座等,做好心理咨询室的工作,普及心理健康常识。
2、在教学中,指导学生了解青少年的生理、心理特点,了解青春期常见问题的预防和处理。
3、对全校学生进行心理调查,对心理有一定问题的学生进行访谈、心理咨询,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和汇报工作。
(三)值勤老师:
1、由校级领导和行政干部组成的值勤教师负责当天校园巡视(佩带相应标志),维护教育教学秩序,处理突发事件,并督促检查各班下午16:30前放学,做好清堂。
2、值勤人员的值勤时间为7:20至17:15;准时到岗,因事缺勤须事先换岗。
3、年级护导老师的岗位在各年级楼层,督促学生文明午餐,处理偶发事件等;
4、当天没有值勤任务的教导主任、政教主任、总务主任等也应加强每天的校园
巡视工作。
七、实验室管理人员
1、经常清理和检查仪器,并及时保养、维修,做到实验室内物品放置整齐、清洁、完好。
2、严格执行《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专人保管好有毒、有害、易燃、易爆药品和其他危险品,并做好采购、登记、储存、使用和处置工作,及时上报需处置的过期药品;注意用电安全。
3、按规定配置灭火器材,及时检查、维护、更换,落实防火防盗措施。
4、实验室内严禁吸烟。使用空调、电热等设备必须遵守学校有关规定。离开实验室以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关好水、电和门窗等。
5、电子阅览室、电脑房等管理人员管理好电脑,提高使用率,定期检查网络系统,防止不健康的信息传播。防止各种病毒的侵蚀,有问题应及时保修。
6、所有专用教室器具领用、归还必须履行相关的登记手续,教学用具原则上不准私人借用,发生问题由管理员负责。
7、凡使用过的专用教室以及教学用具,当天必须做好保洁工作,课桌椅等排放整齐。没有使用的专用教室须每周打扫一次,保证做到教学需要随到随用。
8、上课时问内,必须按时打开专用教室,督促上课教师做好专用教室的记录,如使用、报修、报损等。
八、食堂管理员
1、食堂管理员是食堂安全卫生第一责任人,协助总务、卫生室把关好学校食堂安全卫生工作。
2、每天做好晨检工作,保证食堂工作人员健康上岗;负责食堂通风防尘防四害设施齐全、生熟食品容器冰箱冷库设备运作正常;监督做好每天副食品的采购储存、洗涤消毒、加工分装、保存留样、处理剩余食品、餐具清洗消毒保洁等各个环节工作。确保按质按量向师生提供卫生、营养、可口的饭菜。
3、妥善保留当天饭菜的样品48小时备查。
4、建立主副食品原料的进货书面验收制度。严格把关主、副食品原料的进货。有责任要求查看当天主要货源的原料进货证明、加工时间证明等。一旦发现有疑点,立即向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领导人汇报,在得到同意的基础上有权拒绝当天进货。
5、建立每天学生食堂副食品加工菜单报告制度,分别通知分管校长和保健教师。
6、做好每天的食堂清洁卫生打扫、不留死角、处理好食品废弃物和泔脚,定期开展设备检修、内外环境整治、消毒、灭四害工作。确保食堂的整体环境整洁。
7、做好学生的饮水安全和保证供给工作。
九、门卫
1、认真执行普陀区教育局下发的学校门卫工作相关制度,实行24小时保安。
2、平时学生进校后,马上关闭学校大门。外来人员来校联系工作,必须填写会客单,出校时验收会客单;在校的外来人员一律凭出入证进出。严禁无关人员擅自进入校区。学生在上课期间欲出门的,须有班主任老师开具的离校证明,方可出校。
3、学生在校发生紧急情况时,门卫应及时向110报警。
4、凡师生携带学校公物出门,必须凭有关部门开具的出门证,经门卫检验后,方可执行;夜间一律不准携带学校物品出校门。
5、认真做好日夜班交接工作,做好交接记录,双方交接完后,方可离岗;接班人员未到岗时,当班人员不得擅离岗位。
6、夜班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加强对教学大楼内夜间巡视工作,做好关灯、关水龙头、关窗、锁门等安全防范工作,开启红外报警系统,保证报警设备的安全使用;如遇突发事件,及时拨打电话向有关领导报告或报警。
7、应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备好有效的灭火器材,不准使用明火;应经常检查电源插头、电线,发现问题及时报修;熟悉并熟练操作各项技防措施。
8、熟悉并熟练操作各类技术防范设施,发生故障及时保修,并做好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