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征中心幼儿园

首页 | 信息公开指南 | 信息公开目录 | RSS
2013学年度普陀区幼儿园联合招生登记通告
长征中心幼儿园 长征中心幼儿园 2013.05.10 ?次阅读

2013学年度普陀区幼儿园联合招生登记通告
一、 招生对象:
2009年9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前出生的,父母和幼儿均具有本区常住户口的身体健康、智力正常、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幼儿。户籍变动时间截止为2013年4月10日前。(听障、智障幼儿请到普陀区特教康复中心(白兰路191号)登记报名)
二、招生办法:
由家长带领幼儿并随带户籍证、出生证、房产证、父母工作证、身份证、预防接种卡,在规定的时间内按居住地段到规定地点办理报名登记手续。以下地段:清峪路81弄(新长征花苑一居)、清峪路130弄(二居)、金沙江路2098弄(万景园)、梅川路1333弄(祥和名邸)、李家宅、真光路798弄(象源丽都)、真北路1029弄(丽和苑)、金沙江路1698弄(绿洲湖畔花园),费家宅、陆家厍、老真北路、五一村北、徐家宅、沈家宅;符合“招生对象”要求的幼儿请到长征中心幼儿园报名点报名、登记。
二、 报名日期:
5月18日、19日(上午8:00——下午17:00)报名招生。
热线电话:62063563*803、13391051357陈老师
三、 报名地点:清峪路81弄122号长征中心幼儿园内
四、 录取原则:根据全区统筹兼顾,相对就近,统一调配的原则,分别安排进本区幼儿园。
五、 录取日期:6月24日
普陀区幼儿园联合招生办
长征中心幼儿园2013年4月28日

附件:依据2013年普陀区学前教育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充分考虑本区幼儿报名招生和学前教育资源等实际情况,逐步解决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要求。按照《关于规范普陀区非上海户籍人士申请就读幼儿园的实施办法》,优先安排证件齐全、居住时间长、纳税、职称和专业技术等条件优的本区常住人口。
为了落实《关于规范普陀区非上海户籍人士申请就读幼儿园的实施办法》,幼儿园将在5/15、16日(9:00-15:30)进行“普 陀区非上海市户籍人士子女申请就读幼儿园申请表”领取工作。领取“申请表”时需提供以下相关证明(原件):
1、 有效住所证明:持有本园对口招生地段内产权证,且产权人是父母或子女本人。或本园对口招生地段内租赁住房并持有租赁合约(续签合约有效期为12个月以上),租赁人是父母。
2、 父母一方在本区、市务工证明。(有用人单位公章的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及单位开具的合同履行情况证明)
3、 父母持有临时居住证(由普陀区签发并连续办理且居住证在有效时间内。满一年以上)和入园幼儿的临时居住证。
4、 父母缴纳保险证明(在普陀缴纳保险的满一年,提供普陀劳动保障部门开具的参加社会保险证明)。
5、 父母及幼儿本人的户籍证明(即原籍户口证明)及幼儿出生证。
6、 预防接种证。
在填写申请表后,请于5/18、19日带上申请表,相关证明的原件、复印件,办理复审手续。(复印件交园方)。
 

版权所有 © 2007-2023 上海市普陀区教育局 长征中心幼儿园
网站管理 统计
页面缓存:2023.09.26 13:4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