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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征中心幼儿园教师工作职责
长征中心幼儿园 长征中心幼儿园 2008.04.19 ?次阅读
教师工作职责
教师工作职责

 

一、热爱幼儿,坚持正面教育,全心全意为幼儿服务。
二、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上海市学前教育课程指南》的培养目标,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结合本班幼儿特点,制定本班保教工作计划(学期、月、周、日计划)并组织实施及做好期末总结。
三、观察记录班内幼儿的发展情况,注意个体差异,促进每个幼儿能在原有的水平上有所提高。
四、严格执行幼儿园安全、卫生、保健制度。认真贯彻幼儿园保育要求,管理好本班幼儿的生活睡眠、仪表、配合有关人员做好本班卫生保健工作。随时注意幼儿健康、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反映,果断正确地处理,做好离园交班工作。
五、了解全班家长的基本情况,有计划地进行家访并做好记录,通过多种方式和途径做好家园一致的教育工作。定期向家长汇报幼儿在园情况,定期召开家长会,指导家庭教育,共同商讨符合幼儿特点的教育措施。
六、创设与保教要求相适应的、幼儿能主动参与生活与教育的环镜,组织安排好幼儿一日生活,寓教育与游戏活动之中,进班前必须做好一切准备工作,严格执行一日作息制度。
七、认真、准时参加各类学习活动。(教研组、政治、理论、自学等)。
八、遵守园内一切规章制度。
九、搭班老师要互相合作、统一教育方法,实现教育一致性。
十、妥善保管好幼儿衣物和本班的设备、用具。经常清点、检查整理。
十一、增强科研意识,具备初步的专题总结与教科研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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