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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征中心幼儿园星级教师申报制
长征中心幼儿园 长征中心幼儿园 2008.04.19 ?次阅读
星级教师申报制
幼儿园的教育质量提升关键在教师,为了提高幼儿园教师队伍的素质,为教师的专业发展提供舞台,激励教师有更高的奋斗目标,在园内实施星级教师申报评审制度。

 

1、幼儿园的教育质量提升关键在教师,为了提高幼儿园教师队伍的素质,为教师的专业发展提供舞台,激励教师有更高的奋斗目标,在园内实施星级教师申报评审制度。
2、幼儿园制定星级教师评定标准,随着社会不断发展,评定标准也需要及时调整完善,调整完善的新标准需通过教师共同讨论认可。
3、星级教师申报时间为一学年一次,每学年度的星级教师申报依据以上学年度园内组织开展的相关评比、交流活动所获得成绩。
4、星级教师根据每学年度度积累的成绩进行评定,没有终身制。
5、星级教师的评定为参加区内骨干教师培养提供候选人,为区内骨干教师的评审:教坛新秀、教育能手、学科带头人等做好梯队。
6、每学年度开学教师自我申报,园部公开上学年度教师获得成绩依据,由园部考核小组进行审定,将结果公示。
7、组成园星级教师评审小组:由园长、教研组长组成。
8、星级教师评审时间结点为:每学年9月份公布方案,教师自我申报,10月评审,11月公布结果。在规定申报时间内没有递交申报材料的,作为自动放弃。如果遇到突发事件或重大事件,评审时间可适当延后一个月。
9、星级教师津贴享受方法,学年度开学的9、10月享受上学年度的星级教师津贴,自结果公示后起享受新一轮的星级教师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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