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重点职校――上海市曹杨职业技术学校
2011年农民工同住子女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和条件
在本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全日制初中学校中连续就读2年(含2年,以下简称初中学校)以上的,年龄不超过18周岁(1993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必须提供父母的农民身份证明、上海市居住证和就业证明。具体要求如下:
1.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
2.父母一方须持有农民身份证明(户口簿原件或相关单位出具有效证明);
3.父母双方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投靠类、就业类);或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须持有就业单位或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出具的在沪稳定就业证明;
4.持有本市初中学校出具在校应届毕业生的证明;
5.考生自愿报考本市中等职业学校的申请书。
二、招生考试
按照本市初中统一招生入学考试要求,借用上海市2011年中等学校高中阶段统一招生入学考试部分学科试卷,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导下,组织安排考试工作,试卷统一网上评卷。考试成绩作为招生学校录取依据之一。考试科目为:语文(满分150分)、数学(满分150分)、英语(满分150分),总分为450分。
三、录取工作
招生录取工作由我校自主录取。所有报名学生须事先参加由我校统一组织的面试,通过面试的学生,再根据其各学科考试总分,按照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四、2011年招生计划

报考我校享受政策
1.可参加上海市三校生高考
2.父母、孩子三方纯农户可享受学费全免政策
备注:学校可提供住宿,收费标准:400元/学期
五、报名时间、地点
1. 时间: 即日起至4月25日均可报名
2.报名地点:普陀区清涧路240号1210室
咨询热线:52760022-1210、52760022-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