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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杨职校信息公开制度
曹杨职业技术学校 曹杨职校 2010.11.02 ?次阅读

为落实学校信息公开的工作职责,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制定以下工作制度。
一、信息产生及同步更新制度
(一)、各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学习和贯彻关于市区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
(二)、每一个信息在产生时,由信息公开部门负责人核定,分管领导审核,学校责任人签发。
(三)、认真做好信息的上网和更新维护工作。主动公开信息在文件产生的第一时间上网,特殊情况的,最迟不超过30天。
(四)、网上公开的信息,除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政务公开、机构职责等,其它信息网上留存的期限为3-5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要及时撤下。
二、第三方意见征询制度
要求提供的相关信息属于本规定可能影响第三方权益的,除第三方已经书面向学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承诺同意公开的外,应当书面征询第三方的意见。第三方在要求的期限内未作答复的,视作不同意提供。
三、培训制度
(一)、每学期对从事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培训,如果有新的政策出台,将在第一时间进行培训。
(二)、建立培训机制,每学期初对部门负责人及具体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做到熟悉和遵守信息公开制度的各项流程。
四、投诉处理制
(一)、由专职网络管理员登陆,收集各种社会及家长的反馈信息,并交由各个相关的部门了解情况、小组成员讨论后进行及时的答复,答复时间不超过3天。
(二)、对于处理的投诉意见留存处理的书面意见稿。
五、年度报告制度
各个信息公开职能部门在年度述职和考核中,将向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进行本年度信息公开的工作情况报告。同时接受领导小组及职工、社会的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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