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则要求
1.在教育中研究,在研究中教育。把教育问题课题化能更快地提高教师的教育水平,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推动学校的科学发展。对课题的选题、申报、立项、过程管理、结题验收、成果鉴定、传播推广等提出相应要求。
2.建立学校教育科研评审组,对教育科研课题进行立项评审、结题鉴定和成果评定。
3.学校科研室对全校教育科研课题进行日常管理。
4.教研组是学校科研管理的基础层面,各教研组的组长为教研组科研责任人。
5.学校有关职能部门有义务协助和支持教师开展正常的科研活动。教师应主动参与教育科研活动,根据学校科研任务的需要完成所承担的科研项目。高级教师要在教育科研中发挥骨干作用,青年教师要努力成为教育科研的生力军。学校对教师的教育科研成果予以认可,并列入工作业绩考核内容。
二、申报与立项
6.科研项目的立项采取自愿申报与学校组织安排相结合的原则。申报者可以自主选择课题进行申报,学校鼓励并指导申报者选择学校重点科研项目(或区重点课题)的子课题进行立项申报,并根据需要和可能在各组室进行统筹安排。
7.各类科研项目的立项申报一般于每年5月底以前向科研室提出。科研项目可以由教师独立申报,也可以由多人组成课题组申报。学校鼓励各个教研组由教研组长牵头积极申报区、学校重点教科研项目。申报立项的科研项目完成期限原则上不超过l学年,学校重点科研项目可以适当延长完成期限。
8.教师申报教科研课题必须填写上海市曹杨中学附属学校教育教学科研课题申报表,交学校审核批准。科研室将对申报的课题进行审核,被批准立项的科研项目分为一般科研项目、教研组核心科研项目和学校重点科研项目。
9.学校拨给批准立项的科研项目一定的科研经费,科研经费分别在批准立项时(当年6月)和完成结题时(次年6月)分两次发放。
10.对质量高的校级课题研究方案,学校积极向上级科研部门申请立项为区级或市级课题,若申请末被上级科研管理部门批准则仍作为校级科研项目立项。
11.学校根据需要设立重点科研项目,并组织力量着力抓好重点科研项目的管理,学校各部门应积极支持和协助学校重点科研项目的研究。
12.已经在校外各类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术团体立项的研究项目,应向科研室登记备案,以纳入学校的科研管理。
三、实施与管理
13.承担科研项目的教师应按研究方案积极组织实施研究,并认真做好中期论证(12月)和研究的结题(6月)工作,以确保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14.学校科研室负责对本校立项的科研项目进行督促指导,对课题的申报方案、开题报告、研究过程资料、中期研究报告、结题资料等进行审核鉴定,并组织交流研讨活动,以帮助教师通过研究得到切实的提高。对已经结题的研究项目要予以核实和归档。
15.学校对未能通过中期审定和预期结题的项目,视实际情况,或批准其适当延期完成、或取消项目的立项资格。被取消立项资格的研究项目即取消第二次科研经费的发放,对第一次发放的经费是否追回视情况而定。
四、考核与奖励
16.已经在学校立项的科研成果都将列入学年教研组年终考核以及教师年终考核的范围,作为教研组和个人评优、评先进的一项重要指标。
17.学校每学年对教育科研成果进行一次评奖。教师当年未在学校立项的研究成果也可以参加评奖,但必须先在报送学校审核备案后才能参加评奖。学校科研成果按评审结果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以及鼓励奖。学校根据科研成果奖励办法,每学年对获得各级各类科研成果奖的研究者发给奖状和奖金,以资表彰。
18.对被评为校级一等奖的科研成果,学校视具体情况将其向区级科研管理部门推荐并提出科研成果评奖申请。
五、成果推广
19.学校积极推广有价值的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学校每学年举行一次科研成果和论文交流会,并汇编教育教学研究文集。学校将努力为教师研究成果的发表和参与区级及以上科研成果评奖创造条件。
六、其他
20.科研室每年必须将批准立项(或结题)的科研项目资料及其获得的奖项及时报送学校档案室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