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曹杨中学附属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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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骨干教师评选办法
曹杨中学附属学校 2010.10.27 ?次阅读

上海市曹杨中学附属学校骨干教师评选办法
(试行稿)

 

为切实加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搭建教师专业化发展的平台,促进“爱心育人,乐教勤思,求实致远”的教师文化建设,培养和造就师德高尚、教学领先、业务突出、教改先进、有影响力的教师队伍,充分发挥其在学校中的引领、示范、辐射作用,促进师资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对象和范围
学校在编在岗的教师,教龄五年(含)以上。
在教育教学工作上有突出贡献者,可破格考虑。
二、评选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教师职业道德,年度考核结果均在合格(含)及以上。
2、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自律意识强。廉洁自律,自我要求严格。
3、教育思想端正,工作认真负责,刻苦钻研业务,教学基本功扎实,班级管理能力强,教育教学成效明显。
4、乐于奉献,勇挑重担,不计个人得失,愉快接受学校工作安排,并能出色地完成任务。
5、有一定的教育理论水平,主持或积极参与研讨、示范课、教改实验项目、教育科研等活动,并有相应研究成果。
6、积极参加继续教育,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显著提高,在学校教师中能起表率作用。
三、评选办法
1、申报者填写申报表,并提供教育、教学、教研、科研、师训等方面的成果或成绩证明。
2、学校成立评审小组,制定详细标准,面向全校教师,坚持自主申报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公平竞争,公正选拔。
备注:若本评选办法与上级有关规定冲突,则依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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