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关于学生操行评定的规定是什么?
答:科学地对学生进行操行评定,是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措施;是实施《中学德育大纲》,强化学校德育工作的重要途径。各年级组、各班主任务必做好学生操行评定工作,使之科学化、制度化。
一、操行评分
对学生操行进行量化定,是评语评定的重要补充,根据《中学德育大纲》.把学生操行分为l2项。根据学校“全员管理”记录、班级值周记录和班级内部管理的记录,用减分的方法对学生搡行进行百分制考评,80分以上为优秀,70~79分为良好.60—6 9分为及格,60分以下为不及格。学生操行评分每学期期中、期末进行两次,与文化考核同步。操行评分分自评、班组评、斑主任平三阶段进行。其中班主任评分前须征求任课教师意见。操行评分的分数和档次要填在成绩册操作行评语一栏中。
二、操行评语
操行评语每学期期末进行一次,从学生德、智、体诸方面,抓住其主要优缺点,进行实事求是的评定。评语既要一分为二,又要考虑以鼓励为主.注意评语的针对性,准确性,实效性。让学生正确地了解自己,扬长避短,不断完善自己。评语必须由年级分工领导审阅,班主任认真填入学生的成绩册。
三、操行等第优秀者方可评为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等;操行评定不合格者不毕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