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2015年学前教育阶段新生入园网上信息采集操作细则
2015年普陀区学前教育阶段新生入园“网上信息采集”工作于4月11日起启动,至5月11日结束,请广大适龄幼儿家长积极配合。
一、采集对象
小班:2011年9月1日--2012年8月31日出生;托班:2012年9月1日--2013年8月31日出生,身体健康、智力正常、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并符合”2015年幼儿园新生入园•网上信息采集分类要求”之一的适龄幼儿。
民办幼儿园:
类别 条件
幼儿户籍 分类要求(多条件时须同时满足)
1 本区户籍 幼儿具有本区户籍
2 本市但非本区户籍 ①幼儿具有本市但非本区户籍
②法定监护人(父母一方)具有本区户籍;或持有本区居住类房产证件;或在本区租住政府保障性的廉租房、公租房,承租人为法定监护人(父母一方);或持有本区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3 非本市户籍 外省市户籍 ①法定监护人(父母一方)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从首次发证日起截止到2015年7月30日)满3年,且连续2年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从首次登记日起截止到2015年7月30日)。
②法定监护人(父母一方)持有本区居住类房产证件;或持有本区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港、澳、台、外国国籍 法定监护人(父母一方)具有本区户籍;或持有本区居住类房产证件;或持有本区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备注:
1、《上海市居住证》的申办、发放、使用以及积分申请等事宜,请按《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2013年沪府令第2号)执行。
2、持旧版人才引进类《上海市居住证》(CW9开头)并在有效期内的,参照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标准分值相应情况予以认定。
3、持旧版《上海市居住证》(B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参照有效期内《海外人才居住证》相应情况予以认定。
4、幼儿户籍变动时间截止为2014年12月31日前。
二、采集时间
2015年4月11日至2015年5月11日
三、采集流程
1、阅读说明:家长通过访问普陀教育网http://www.pte.sh.cn点击右侧“2015年普陀区学前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图标链接进入。家长进入平台后,认真阅读相关须知与说明。
2、填写信息:点击左侧系统菜单中“我的孩子要报名入学”选项,家长依次填写有关基本信息,带“*”为必填项。申请后信息如有错误可点击右侧系统菜单中“编辑”选项,对错误信息进行修改(注:仅网上信息采集阶段2015年4月11日-5月11日可修改)。家长填写信息完成后,可点击“选择托幼机构”按钮,为幼儿选择一所户籍地或居住地对应的公办幼儿园和一所民办幼儿园申请入园。
3、打印入园信息登记表:家长填好信息提交后,经对应幼儿园初步确认后,提示“网络注册通过”,家长可在系统内打印一张《2015年普陀区幼儿园入园信息登记表》,并获取现场报名审证的时间、园所等相关信息(非入园结果)
4、现场确认:家长持打印的《2015年普陀区幼儿园入园信息登记表》和相应材料于规定时段内到“指定地点(非入园结果)”进行现场信息确认与材料审核(不另行电话通知,家长主动关注信息采集系统内的报名通知)。全区公、民办幼儿园现场报名的时间为5月23日和24日。
具体要求及相关信息请关注《2015年普陀区学前教育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有关内容。(普陀教育网http://www.pte.sh.cn)
四、有关注意事项
1、家长注册后请牢记注册用户名和密码,以备后续登录查询。
2、需办理中大班补充入园(或转园)的幼儿家长,也须办理网上信息采集,具体要求同小班新生入园要求。(中大班录取根据幼儿园实际学额情况统筹安排)
3、优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入园(当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招生数时,各幼儿园将根据户口性质、入户年限、产证情况等信息制定排序细则,排序在前的优先对口入园,未能对口入园的幼儿按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
再根据登记入园人数和幼儿园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和符合条件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园。
4、民办幼儿园于5月29日前完成网上招录并发放录取通知书,一位幼儿只能被一所幼儿园录取,一经录取不能变更。
5、咨询电话:52564588-7140、7664(上午9:00~11:00/下午2:00~4:30)。
6、具体招生政策信息详见《2015年普陀区学前教育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普陀教育网及各园网站,请4月上旬起关注)。
五、本细则解释权归普陀区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