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杨中学 新杨中学 2008.04.24 ?次阅读
(一)、下列情况发生时应立即启动教育教学、实验中发生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 理化生实验中发生师生伤害事故时。
2. 体育、劳技等技能学科学习中发生师生身体伤害事故时。
3. 课堂教学中发生师生伤害事故时。
(二)、教育教学、实验中避免突发事件发生的预防措施
1. 理化生实验前实验管理员有责任做好实验仪器、设备的安全性能检查,并做好记录,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实验仪器不得在实验中使用。严格管理好危险药品和仪器设备,严格检查电器设备的安全情况,确保实验安全进行。
2. 课任教师在实验前,必须向学生详细讲解实验中安全注意事项和应急措施。实验过程中课任教师和实验管理员应密切注意学生的操作过程,发现不规范的操作或举动应立即予以制止和纠正。实验后应立即收回危险物品,确保学生安全。
3. 体育、劳技等技能学科教学前,课任教师应带领学生做好预备动作,讲解安全注意事项和应急措施,准备好安全防护措施,教学过程中应密切注意学生动向,发现有不当行为或举动时应立即予以制止和纠正,以确保学生安全。总务部门应经常性对学校活动场地、设施以及教室内电扇电器开关作好安全隐患的检查。
4. 理化生实验教师应在课前熟知各类常规实验伤害事故的应急救护处理措施;体育、劳技等学科教师应在课前熟知体育运动、机械伤害中等常见伤害事故的应急救护处理措施。
(三)、教育教学、实验中突发事件急应处理程序
1. 正常的教育教学、实验中一旦发生危害学生个体或群体生命健康事件发生时。
2. 在场教师应立即停止一切教学活动,并立即开展救援和疏导撤离(老师在确认没有学生时最后一个撤离。)
3. 立即向校政教处、校长办公室汇报,同时联系校医务室,做好应急救治处理措施,妥善处理受伤害学生。
4. 立即将受伤学生送医院救治,同时联系家长,告知情况。
5. 让在场学生、教师写好突发事件的经过说明书。
6. 对事故现场进行相应的保护,对不能长时间保护的现场应通过摄影、摄像进行保护。
7. 按教育局规定应上报的教育教学、实验突发事故,由校长室负责在第一时间内向教育局进行汇报。
8. 做好家长的安抚和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学校突发事故应急联系电话:
校长办公室:66959328 政教处:66958175 医务室:66773313
火警:119 救 护:120 匪 警:110